“我差點跟他走。後來打電話回村,別人說我媽只是普通感冒。”
知夏握杯子的手緊了一下。父親們使用的句子甚至很像:家裡出事、你不回來就是不孝。
“您母親後來呢?”
“六年前去世。我沒趕上。”
知夏沒有用“至少”開頭安慰她。兩個人坐了一會兒,首到服務員來收旁桌餐盤。
“他找的是願意回去的女兒。”
熱水己經涼了。周青禾仍沒喝。
她問知夏,周建國這些年有沒有變。知夏把自己知道的事情按順序說:參與婚約、收走通知、後來交還材料、公開退婚、承認賬目有問題。沒有替他總結好壞。
“他幫你去江城,是不是想贖罪?”
“可能。那是他的想法。”
“你原諒他了?”
“沒有。”
周青禾第一次真正抬眼看她。
知夏說:“接受他做對的一件事,不等於以前的賬沒了。”
服務員又走過來。周青禾這次點了一份最便宜的套餐,吃得很慢。談話不再像審問,她問雲嶺的路修沒修,老屋旁那棵棗樹還在不在,也問周建國頭髮是不是全白了。
知夏知道其中幾項,卻沒有因為她問了就判斷她想回家。
臨走前,周青禾把借條影印件推過來。
“可以看,不能拍。”
知夏坐回去,逐行抄下日期、金額和備註。借款本金三千二百元,利息另計。五千元那一欄發生在婚約確定當天,收款簽名只有林國樑。
最奇怪的是用途。
上面寫的不是還債。
寫的是“婚事協調”。
周青禾讓她看紙張背面。複寫的藍字很淡,能辨認出原債三千二,卻沒有五千。至少在這張紙上,債務和“協調”款是兩筆。
“我當年就是看見這個才跑。”她說,“他連我的婚事也記進賬裡。”
知夏沒有說兩人的經歷完全一樣。周青禾失去的十九年屬於她自己,不該被拿來證明知夏更幸運。
她只問,這份影印件能否帶去做材料諮詢。
周青禾把紙壓在掌心,沒有馬上答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