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城市的燈火次第亮起,遠處高樓上的霓虹燈牌開始閃爍,紅色的、藍色的、綠色的光,交織成一片迷離的光海。
盧婉婷站起身,走到窗邊。
她能看見樓下街道上川流不息的車燈,像一條流動的光河。能聽見晚高峰時段隱約的喇叭聲和引擎轟鳴。能感覺到玻璃窗傳來的微涼觸感,以及自己映在玻璃上的、有些疲憊的倒影。
她需要錢。
三萬七的缺口,其實不算大。如果她願意,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找沈清姿借一點,找其他理事募捐一點,甚至,她自己可以墊付一部分。
但她知道,這些都不是長久之計。基金會要持續運轉,要擴大規模,要幫助更多的人,必須有一個穩定、充足的資金來源。
她的目光落在辦公桌抽屜上。
那個抽屜裡,鎖著一份檔案,趙碧城捐贈協議的副本。協議上那個數字,她至今記得清清楚楚:三千萬元。一筆足以讓基金會運轉十年、甚至更久的鉅款。
但她從來沒有動過那筆錢。
那筆錢對她來說,不只是錢。那是趙碧城的“贖罪金”,是他們過去那段失敗婚姻的“賠償”,是她曾經作為“依附者”的象徵。動用那筆錢,意味著她接受了他的“贖罪”,意味著她重新與他產生了某種經濟上的聯結,意味著她可能再次陷入那種不對等的關係。
可是現在……
盧婉婷走回辦公桌,開啟預算表,盯著那個“149,800元”的數字。
如果不動用那筆錢,她就必須繼續壓縮開支。但有些開支是不能再壓縮的志願者的基本補貼不能少,否則沒有人願意長期參與;孩子的學習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心理輔導和法律諮詢必須請專業人士,不能找業餘的湊合。
她可以去找其他資助方,但需要時間。而專案下週一就要啟動,第一批物料採購最晚明天必須下單。
然後,她睜開眼睛,拿起手機。
手指在通訊錄裡滑動,停在“趙碧城”的名字上。那個名字後面,沒有備註,沒有暱稱,只有三個冰冷的漢字。
她盯著那個名字,看了很久。
她的拇指懸在撥號鍵上方,微微顫抖。
最終,她沒有按下那個鍵。
而是退出通訊錄,打開了計算器應用。
她重新坐回椅子,開啟一個新的文件,開始起草一份檔案。文件的標題是:“關於申請使用專項捐贈資金用於明光學校試點專案的說明”。
她的手指在鍵盤上敲擊,發出清脆而有節奏的聲響。螢幕上,一行行文字逐漸浮現:專案背景、預算明細、資金缺口、使用計劃、監督機制……
她寫得很慢,很仔細。每一個數字都反覆核對,每一句表述都斟酌再三。
這是她第一次,主動考慮使用那筆錢。
不是作為“受害者”接受“賠償”,不是作為“依附者”索取“供養”,而是作為基金會的負責人,基於專案需要,按照協議規定,提出正式的、規範的、有監督的資金使用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