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監督機制那一節的表述比較籠統,如果正式下發後有人以此為由對市局的涉案財物管理進行頻繁檢查,可能會影響日常工作效率。”
“你的建議是?”
“在這一節中加入‘檢查應當有明確的案由’這一前置條件,如果上級機關對京州進行檢查,必須提供明確的案由才能啟動檢查程式,檢查的啟動就會受到程式性制約。”
祁同偉看著肖志國,臉上沒什麼變化:“你寫一份修改建議,由辦公室彙總後統一反饋。”
“好我明天交過來。”
肖志國走後,祁同偉沒有立刻收回目光。肖志國也注意到了那條條款,並主動提出修改意見,但他提出的修改方向與他本人的立場之間存在某種距離感。
這本身可能是一種試探,透過提出一個看似有利於市局的建議,來確認自己的建議能否在不引起警惕的情況下被採納。
這扇門正在為雙方所用。
五天後,省廳法制總隊的反饋意見回來了。
在“監督機制”一節中,增加了“檢查應當有明確的案由”這一表述,作為啟動程式的前提條件。
這樣一來,上級機關若要對基層單位的涉案財物管理進行檢查,就必須說明具體原因,檢查權因此被賦予了合規前提。
這一修改方向正好契合了祁同偉最初提交的建議,也印證了肖志國的判斷。
就在祁同偉以為這輪交鋒可以告一段落時,另一條訊息從省裡傳來——省廳財務處正在修訂各地市公安機關的經費撥付標準,擬根據各地市的實際工作量重新測算經費分配比例。
程在電話裡說:“這套新的經費測算標準,如果按工作量來分配經費,可能會對市局的專項經費產生一些影響。”
祁同偉聽完後沒有立即回應,他站在窗前,看著京州午後被陽光曬得發白的街道,想到了另一層用意,涉案財物管理規定增加了檢查門檻,於是轉向財務手段來施加影響。
預算分配在程式上具有完全的正規性,最終效果卻可以首接影響市局的日常運轉能力。
幾處看似獨立的政策調整,正在彼此形成配合,在不同方向上共同收攏著京州市局的活動空間。
他回到桌前,開啟那份經費撥付標準的徵求意見稿,一頁一頁地翻。
計算方式本身沒有問題,但檔案中提到各區人口密度、警情數量等資料作為統計依據。
如果經費測算依賴的人口資料和警情統計資料在統計口徑上存在模糊空間,那麼分配結果就可以在不違反檔案字面表述的前提下做出調整。
他把檔案合上,先讓人把京州近三年的警情統計和人口資料整理出來,以備後續核對。
趙立春正在透過經濟手段對京州的運轉施加影響,他必須先清楚地瞭解這些資料的真實口徑,才能判斷對方是否能夠在規則框架內調整經費的分配比例。
這條線不會立刻收緊,但它正在逐漸成形。
而他要做的,是在收攏之前,先看清它的輪廓。
窗外的天光正在變暗,京州的街道上開始亮起路燈。
他關上了窗戶,辦公室裡安靜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