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我祁同偉,人大幫》第220章 折中(1)

作者:老腌魚·1個月前

六月下旬,安平縣的那份綜合性協作方案草案在經過兩輪反饋後,進入了修改階段。

錢學成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調整了方案的措辭,將“臨時檢查點”改為了“流動巡查點”。

這一改動看似微小,但意義不同——檢查點是固定的,巡查點是移動的。

如果調整為巡查點,安平縣就無法在園區周邊設立長期駐點,只能在特定時段沿特定路線進行移動巡邏。

這個改動降低了方案的敏感性,也讓長吉和呂州更難找到反對的理由。

程度在電話裡說,修改後的方案己經發到了長吉和呂州,措辭改為“流動巡查點”,並註明巡查路線將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方案的措辭比之前更加溫和,但核心目的仍然是透過巡查機制實現定期到訪。祁同偉聽完後說,如果長吉和呂州在反饋中要求將巡查路線固定化,並明確巡查時段需提前通報各方,就可以在程式上限制安平縣的行動空間。

七月初,長吉和呂州的反饋意見按程式提交。長吉建議巡查路線固定化,巡查時段提前通報。呂州建議巡查頻次不超過每月兩次,每次巡查前由三地共同確認時間。錢學成在收到反饋後沒有立即回應,也沒有在內部會議上表達異議。

七月下旬,安平縣正式發出工作函,通報方案修改情況:根據各方反饋調整巡查路線固定化、巡查時段提前通報,納入方案實施框架。方案自八月起試行三個月,試行期間根據執行情況評估調整。

函件發出後,葉塵塵在電話裡詢問,這個試行方案是否會對物流園區的日常運營產生影響。祁同偉說,只要巡查路線固定,頻次明確,園區運營就不會受到實質影響。隨後結束通話電話,祁同偉在窗前站了一會兒。錢學成接受了各方意見,在程式上己經走完了所有必要的環節,方案的試行己經進入了實施階段,並且在試行期間無法主動叫停。

八月初,試行方案正式啟動。第一次巡查在八月第二週進行,巡查範圍按照方案劃定的路線執行,沒有偏離預定區域。巡查結束後,安平縣向長吉和呂州通報了巡查結果,未發現需要進一步跟進的事項,巡查按計劃完成。第二次巡查在八月第西周進行,同樣沒有偏離預定路線,巡查結果正常。葉塵塵在電話裡說,巡查隊按固定路線經過園區外圍,沒有進入園區範圍,園區運營正常。祁同偉在電話裡說,按現有路線執行,不會對園區造成影響,但關鍵在於試行期結束後,安平縣會如何處理這個巡查機制——是將其常態化,還是根據試行情況做出調整。如果安平縣在試行結束後提出將其納入長期安排,這個機制就可能轉為固定措施。

九月初,方案試行己經進行了三輪,安平縣按計劃完成各次巡查,長吉和呂州也按時提交了配合記錄。錢學成在例行通報中表示,試行情況總體順利,待三個月試行期滿後再做正式評估。度程在電話裡說,巡查路線的監控記錄顯示所有巡查都按預定路線進行,沒有偏離或越界。

試行期的最後一個月,九月的最後一次巡查順利完成。十月初,安平縣正式發函,通報試行期結束,表示根據試行情況評估,該巡查方案總體執行良好,建議納入常態化管理。

函件轉發到長吉時,程度在電話裡問祁同偉,如果錢學成將巡查機制常態化,報立集團的運營會不會受到影響。祁同偉說,只要巡查路線保持不變,車輛進出不受限,就不會對運營產生實質性影響。他頓了頓,又補充說,但一旦形成常態化機制,今後如果要調整或取消巡查路線,就需要啟動程式,這就意味著安平縣在交涉中擁有了更大的迴旋空間。他建議長吉和呂州就常態化方案提出試行期後的調整建議,比如將巡查頻次下調,或要求每季度重新確認巡查路線,作為常態化條件。

十月下旬,長吉和呂州向安平縣提交了反饋意見。長吉建議將巡查頻次調整為每季度兩次,並要求每季度末對各方的巡查記錄進行核對。呂州建議每年重新確認一次巡查路線,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錢學成在收到反饋後沒有立即回應,但也沒有表示反對。日子一天天過去,反饋意見沒有引發新的協調會或函件往來。

十月底的一個傍晚,祁同偉從市局出來時,天色己經提前暗了。梧桐葉落了滿地,在路燈下泛著乾枯的暗黃色,風把幾片葉子捲到空中,又落在不遠處。報立集團兩個專案的運營都穩定,趙立春在省城的佈局仍在推進但尚未觸及京州的邊界,安平縣的巡查方案雖然己經轉為常態化,但路線固定、頻次明確,園區不受影響。他還想繼續觀察錢學成下一步的動作,無論是推進新的協作框架,還是收緊現有安排的實施力度。但在那之前,路還很寬,夜還很長,而他也還有足夠的時間,在夜色中走完這段路。他走下臺階,二狗跟在他腳邊,尾巴在身後一搖一搖的,像是在替他確認每一步落地的方向都己經預先對好焦,只等接下來的走向慢慢顯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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