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三天。
那天是週六,林梔休班在家。早上她給姥姥擦身子的時候,姥姥忽然對她說:“你下午出去一趟。”
“去哪兒?”
“去買兩斤麵粉回來,我想吃烙餅。再買點紅糖,要老紅糖,超市裡那種紅袋子的。”姥姥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很隨意,像是在說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然後她加了一句,“你帶你媽一起去,娘倆出去走走。”
林梔覺得有點奇怪。姥姥從來不會主動安排她做什麼,更不會管媽媽有沒有出過門。但她沒有多想,吃完午飯就帶著媽媽出門了。麵粉和紅糖在巷口的糧油店就能買到,來回不過半個小時的事,但媽媽走得很慢,每一家店鋪的櫥窗都要停下來看一看,林梔也就由著她,順便去了一趟菜市場,買了點晚上的菜。
她們回到家的時候,天己經快黑了。
林梔推開院門,發現院子裡異常安靜。貓都在貓舍裡睡著,小歪趴在門檻上,看見她回來,懶洋洋地打了一個哈欠。她把麵粉和紅糖放進廚房,洗了手,走到姥姥的房間門口。
門虛掩著。
她輕輕推開,看見姥姥閉著眼睛靠在床頭,頭上有一層細密的薄汗。床邊的板凳被挪到了床頭櫃旁邊,上面放著姥爺的那盒紅色印泥,蓋子開著,姥姥的手指頭上還有一抹沒有擦乾淨的暗紅色。
“姥姥,您怎麼了?您下地了?”
姥姥擺了擺手,喘了幾口氣,然後指了指床頭櫃。
床頭櫃上放著一張紙。不是姥爺那種印著梅花的信紙,而是一張從本子上撕下來的橫格紙。紙被撕得不太整齊,邊緣毛毛糙糙的,上面歪歪扭扭地寫了幾個鉛筆字:
“我孫秀蘭願把卡拿回給梔梔管。孫秀蘭。”
字跡哆嗦得厲害,有的筆畫太輕,幾乎看不清,有的又太重,紙都被戳破了。每個字都有核桃那麼大,歪歪斜斜地擠在一張小紙條上,最下面按了一個紅紅的指印,指印的紋路糊成了一片,但顏色很深,是用盡全力按上去的。
林梔拿著那張紙條,眼睛開始有些發酸。
“姥姥您這是幹啥,讓我來寫就好了呀?”
“你別說話。”姥姥閉著眼睛,胸口還在起伏。她自己撐著坐起來,從床頭櫃上摸到那支鉛筆,又摸出那張撕下來的紙條,偷偷寫了這幾個字。對普通人來說,寫一行字不過是幾十秒的事。但對她來說,她要先等林梔出門,要撐著坐起來,要找到筆和紙,要回憶那句話怎麼說,要一個字一個字地在腦子裡過一遍,因為她不認識字,她只能憑記憶去“畫”那些筆畫。然後她要用發抖的手把那些“畫”寫到紙上,寫完一個字就累得趴在床邊喘一會兒,喘完了再接著寫。
寫完之後,她還要自己開啟印泥的蓋子,自己把手指按上去,再自己把印泥蓋子擰緊放回原處。她不能留任何痕跡,因為她害怕陳美蘭突然冒出來,不能讓陳美蘭發現她做過這件事。
“這張紙條,你拿著。”姥姥睜開眼睛,看著林梔,聲音很輕,但很穩,“我那天跟你說了,我怕你姨。這話不假。我活了八十三年,怕了她五十年。再讓我活幾年,我還是會怕她。”
她停了一下。然後說了一句讓林梔把眼淚生生逼回去的話。
“但我更怕你扛不住,丫頭。”
林梔咬著嘴唇,一個字也說不出來。原來姥姥不是站在陳美蘭那邊,姥姥是站在恐懼那邊。而現在,恐懼還在,但有一樣東西比恐懼更重。
“我不敢跟她撕破臉,”姥姥說,“我不敢當面跟她說你把卡還回來。但你把這張紙條收好。她要是逼你,你就拿出來。這是我自己寫的,自己按的,沒人逼我。你姥爺在天上看著。”
林梔把紙條捧在手裡,覺得它比什麼都重。
“我是個睜眼瞎文盲,不認識幾個字,不知道名字寫的對不對。”姥姥又開口了,語氣裡帶著一點不確定,“也沒有落款日期。你自己把日期添上。要是不夠,你再寫一份正式的,我按手印。”
“夠了。”林梔說。她的聲音很輕,但很堅定,“姥姥,這張就夠了。”
她把紙條小心翼翼地摺好,放進口袋裡。那張紙條被姥姥撕得不規整,字跡歪歪扭扭,鉛筆的顏色深淺不一,邊緣還沾了一點點印泥的紅色。它和任何一份正式的法律文書都不一樣,但它比任何一份法律文書都更有力量。
林梔回到自己屋裡,走到書桌前,拿著那張紙條,眼淚無聲地滑下來。她回頭看了一眼姥姥房間緊閉的房門,想象著那個連筆都握不住的老人,是怎樣趁她白天不在家的時候,撐著坐起來,用發抖的手在紙條上歪歪扭扭地寫下這幾個字的。她不會寫字,這一行字大概是她這輩子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寫過的唯一一句話。她怕陳美蘭,她怕了一輩子,但她還是寫了。開啟上了鎖的抽屜,把那張紙條和姥爺的藥方存根放在一起。藥方封皮上寫著“陳濟川謹擬”,扉頁上姥爺的字安靜而端正。現在旁邊多了一張歪歪扭扭的紙條,上面寫著姥姥此生第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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