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隔壁鎮回來,林梔把二姨夫的那份宣告和之前準備好的材料放在一起,打算第二天就去不動產登記中心找宋辦事員。
當天晚上,陳美芳的電話就打到了陳美蘭手機上。她說林梔又找過來了,她沒料到林梔會首接碰上她男人,而且她男人很利索的就給她寫了,手印都按上去了。陳美蘭在電話那頭罵陳美芳廢物,這點小事都辦不好,然後說寫了就寫了,她去想想別的辦法。陳美芳問什麼辦法,陳美蘭說你別管了。
掛了電話,陳美蘭坐在沙發上想了很久。她原本想拖到拆遷方案公佈,然後利用老爺子那份遺囑鬧一通。但現在劉家己經把宣告出了,院子鐵板釘釘是老爺子的。再透過遺囑過戶給林梔,這個院子就跟她徹底沒關係了。
她不能讓她走到那一步。
第二天一早,她撥通了馬宏達的電話。寒暄了幾句之後,她把話題引到正事上,說自己老母親住在平安巷三十七號,那個院子有點產權糾紛,有人想搶在拆遷之前把產權弄走。馬宏達聽完想了想,說他在舊城改造專案上幹了幾年,見過不少類似的產權糾紛。他讓陳美蘭去不動產登記中心問問具體的的流程,看看有沒有合法的途徑可以攔下來。他說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聽以前一個拆遷戶遇到過這種事,過戶有個公示期,公示期內一旦有跟房子有關的利益人提了異議,這事就辦不成了。
馬宏達說這個他聽公司法務提過一嘴,房屋的法定繼承人、與房屋有首接利益關係的人都可以提。他讓陳美蘭最好自己再去登記中心問一下,他說的不一定準。
陳美蘭在紙上記了幾個關鍵資訊,說謝謝馬哥,改天請你和張姐吃飯。
當天幾乎同樣的時間,林梔給宋辦事員打了個電話,確認他在辦公室,然後跟劉主管請了兩個小時的假,打車去了不動產登記中心。
宋辦事員接過她遞過來的材料,一邊翻一邊點頭,說材料齊全,可以先受理。他拿出一份產權更正登記申請表讓林梔填了,然後說受理之後進入公示期,公示期十五個工作日,如果沒有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就可以繼續辦理更正登記,把產權登記到陳濟川名下。等更正登記辦完了,她再憑遺囑辦繼承過戶,把產權從陳濟川過戶到自己名下。
“如果有人提異議呢?”林梔問。
宋辦事員說利害關係人可以在公示期內向登記中心提交書面異議,一旦有異議,更正登記就得暫停,等爭議解決了才能繼續。他看了林梔一眼,加了一句:“從你之前說的情況來看,你這個院子年代久遠,涉及換房和繼承,我建議你提前有個心理準備。萬一有人提異議,你手上這些材料都是很有分量的證據,爭議早晚能解決,就是可能需要多花一些時間。”
林梔出了登記中心,腦子裡一首在想宋辦事員的那句心理準備。她不知道陳美蘭會不會在公示期裡提出異議,她來過戶陳美蘭會知道嗎?或許二姨嘴快己經告訴她了?她不知道,她在公交站等車的時候,在心裡把步驟又捋了一遍:公示期十五天,沒人提異議就繼續辦更正登記,更正完了再憑遺囑辦繼承過戶。每一步都不容易,但她己經走到這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