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工友一見我就嚷嚷:“你可回來了,你男人被公安局抓了。”
我腦子嗡的一下:“為啥?”
“強姦葉小英。”
我差點笑出來。
我親眼看見的,葉小英那聲“用力”喊得多響亮。
那下“是”應得多幹脆,那叫強姦?
那叫默契配合,叫天雷地火,叫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的激烈。
趕到公安局,隔著鐵柵欄看他,他眼睛紅著,開口就說:“我上當了。”
“上什麼當?”我忍著氣。
“葉小英和她男人借了我2000塊錢,那差不多是我半年的工錢。我想著你要生了,用錢的地方多,得把錢要回來。我跟她要,她說我不像個男人......”
“所以你就證明給她看?”
他低下頭:“她說,你有本事就過來。”
“她就這麼一說,你就這麼一聽?”
我嗓門壓不住了:“你多大歲數了?人家讓你撲你就撲?她讓你跳樓你跳不跳?”
他不吭聲了。
公安機關只看證據。
我聽見的那聲“用力”不算證據,那聲“是真男人”也不算證據。
事實證據是葉小英身上有傷。
我後來才知道,她確實掙扎了,只是在最後才掙扎。
她享受著讓他佔完便宜,再反手告他強姦,順手把那2000塊錢也省了。
孩子沒了,在我憤怒又胡亂奔波中流掉了。
他也進去了,判了三年。
村裡人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個笑話。
“她男人是強姦犯。”
“她男人坐牢了。”
“她男人不是好東西。”
好像這些標籤最後都貼在了我的腦門上。
我說我要出去打工。
。費路錢塊百二我給就,上苗新,完收子稻畝多十二裡家把,以可走要,說婆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