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等太監是我爹[科舉]【完結】》第80頁 律法面前(1)

作者:九牛一毛·1個月前

“律法面前,人人皆可陳情。”常恩寸步不讓,“大人若執意枉斷,他日上報府衙,府尊大人問及此案細節,大人又該如何作答?”

一個小小的秀才,竟敢拿上官壓他?沈縣令怒道,“此案案情明晰,無需多辯!就是府尊大人問及,本官亦是坦蕩。”

說著,手裡的驚堂木再次重重拍下,震得人心頭髮顫。

“女犯於淼,私通良人,因愛生恨,蓄意殺人,罪證確鑿,依律判處斬監候,秋後問斬!”

圍在人群裡的於興昌聽得判決,似是不相信,整個人僵在原地,呆愣良久。

他跟沈縣令一直私交甚好,這次女兒涉案,他特意送了五千兩銀票打點,沈縣令也坦然收下。於興昌本以為萬事穩妥,女兒定會平安無事,萬萬沒料到,等來的竟是斬監候的判決!

回過神,於興昌渾身止不住地發抖,眼底翻湧著滔天恨意,恨不得衝上去撕碎沈縣令那張虛偽的嘴臉。又急又氣之下,他眼前一黑,一瞬間失去了意識……

作者有話說:

無

第76章

等於興昌再次醒來, 見常恩坐在一旁,面上擔憂,妻子李氏在不停啜泣。

本就心煩意亂,聽得哭聲, 他不由惱怒道, “別哭了, 我還沒死呢!”許是太久未飲水, 他的聲音聽著格外沙啞。

李氏一見夫君醒了,心下大安,可一想到身陷牢獄的女兒,淚水終究止不住。她不願在此處徒增夫君煩憂,便捂著手帕轉身出了臥房。

臥室裡只剩下於興昌與常恩。

常恩這才斟酌著開口道, “於叔,我瞧著這案子裡似有些蹊蹺。沈縣令往日斷案, 倒也講究事實清楚, 證據確鑿,如今淼淼這樁案子,明明疑點重重, 卻急於結案, 裡面肯定有隱情。”

於興昌也不明白,沈縣令既收了他的銀錢,案情看來也並無疑點,為何不肯順水推舟,反倒把他徹底得罪?他雖是商賈,卻從不吝惜銀錢,這些年上下打點不少,喂足了那沈縣令, 可對方這次偏偏鐵了心,非要置他女兒於死地。究竟是為何?於興昌想不通,也悟不透。

正在兩人都是一頭霧水時,毓秀約常恩單獨見面。為防外面不安全,常恩特地邀他來家中敘話。

一見面,常恩就覺得毓秀今日不太對,他眉頭緊鎖,似是有什麼煩心事。

也不用常恩問,毓秀就將打聽到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這姓田的男人是三個月前搬來的,平時不怎麼外出,採買一應事務都是那女子做。他們對外說是主僕。這倒是沒什麼奇怪的。怪就怪在,我讓畫師根據鄰里的描述,畫出畫像,你猜怎麼著?”

他頓了一下才道,“我一眼就瞧出,那畫像裡的人像柳殊同,可他五年前就被判了死刑,墳頭荒草怕是都已長及腰身了。”

一聽柳殊同這三個字,常恩心頭猛地一跳,良久才穩住心神。

“你沒讓人給那女子畫像吧?”

“沒有。”

聽他這樣說,常恩繼續道,“你猜她是誰?”

見毓秀沒有頭緒,他也不賣關子,沉聲道,“是婉君。當年柳殊同跟劉永爭的那個花魁,我今日在公堂上見了她。”

毓秀聽後瞬間後背發涼,他呆愣良久,“這麼說,這麼說,莫非死的就是柳殊同?”

“是不是一探便知。我今夜得去一趟衙署後院停屍房。”他也想按著常規的法子檢視,可他一來不是辦案人員,二來不是死者親屬,所以常規的法子是檢視不了的。而對方若真是柳殊同,縣衙必然會阻撓他去檢視。因為三年前,柳殊同可就是在縣衙被處決的。

而他的機會只有今晚。按刑部舊例,屍身暫存於後院停屍房,按規矩停留三日,等候家屬前來認領。若無人認領,便會草草掩埋於亂葬義冢之中。據他所知,那姓田的並無人認領,今日恰好是第三日。

……

。出發未也響聲點半連時地落,院躍然悄再,頭牆上爬形樹著藉,幹枝上攀用並腳手,神凝氣屏他。頭牆至斜斜椏枝的壯,樹槐老棵一著生外牆,高算不牆院。院後衙縣至繞夜重濃著藉才,遠走役差待恩常。滅滅明明間巷街在火燈,梭穿來往役差的邏巡外衙縣,沉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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