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被雙開的訊息,是在一週後正式下達的。
那天早上,陳志遠到辦公室的時候,看見桌上放著一份檔案。紅頭,縣紀委的文號。他拿起來看,標題是《關於給予方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決定》。正文不長,一頁紙,寫了方平的違紀事實——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截留工程款,數額較大,性質惡劣。下面蓋著縣紀委的章,紅戳,印泥還沒幹透,在紙上洇開一小圈。
他把檔案放下,坐在椅子上。窗外有人在說話,聲音忽大忽小,聽不清在說什麼。日光燈嗡嗡地響著,像一隻困在玻璃瓶裡的蒼蠅。他盯著那份檔案,盯了一會兒,然後翻開筆記本,在今天的日期下面寫了一行字:方平雙開。寫完之後他看著那行字,覺得太輕了。方平的事,他查了幾個月,寫了舉報信,找了馬德明,讓柳婉蓉去翻檔案,讓衛平去打聽訊息。現在檔案下來了,一頁紙,幾百個字,就結束了。
但他知道,這不是結束。方平只是第一個。
下午,方剛打來電話。
“志遠,方平的事,你看到檔案了?”
“看到了。”
“他交代了一些事,涉及到劉永福。”方剛的聲音還是那樣,平,沒什麼起伏,“但沒有首接證據。劉永福的司機收了錢,但司機說是‘借款’,有借條。劉永福本人沒有經手任何一筆。光憑方平的一句話,動不了他。”
陳志遠握著手機,沒說話。
“方平會判幾年?”他問。
“不好說。數額不算特別大,但他是在教育系統,涉及學校工程,情節嚴重。五年左右吧。”
五年。陳志遠想起方平在食堂吃飯的樣子——端著餐盤,眯著眼睛笑,說“小陳,你比我能幹”。那時候他坐在方平對面,心裡想著怎麼從他嘴裡套出話來。現在方平坐在留置室裡,等著法院的判決。他不知道方平有沒有後悔。也許有,也許沒有。
“志遠,”方剛說,“這件事到這一步,算是結了。你回去之後,該幹什麼幹什麼。別再查了。”
“劉建設呢?”
“開除公職。不退錢的話,可能要判緩刑。”
陳志遠沒再問。掛了電話,他坐在桌前,盯著桌上那份檔案。檔案還攤著,紅頭朝上,縣紀委的章在燈光下泛著暗紅色的光。他伸手把檔案合上,放在資料夾最下面。
那天晚上,陳志遠去了柳婉蓉那兒。
她正在收拾東西。櫃子開著,衣服疊好了放在床上,她一件一件地往行李箱裡塞。行李箱是新的,紅色的,還沒用過。
“你要去哪?”他站在門口。
“回家。”她沒回頭,“我媽打電話來了,說我爸身體不好。我回去看看。”
“什麼時候走?”
“明天一早。”
他走過去,蹲下來,幫她把衣服疊好放進去。她的手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沒說話。兩個人蹲在行李箱旁邊,一個疊,一個放。衣服有他的,有她的,混在一起,分不清誰是誰的。
“志遠,”她忽然開口,“方平的事,是不是結束了?”
“嗯。”
“那你呢?會不會有事?”
他看著她。燈光從她身後照過來,把她的臉照得有些暗,但她的眼睛很亮。
“不會。”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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