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叔伯們紛紛選擇了拒絕配合,連夜召開家族會議。
李令儀沒有半句廢話,首接就把信託的錢袋子紮緊了。
周家立刻斷血,港股開始異常波動,分析師們嗅到了血腥味,研報中迅速出現了“公司治理風險”等等字眼。
兩個主要的債權人紛紛提前要求償還貸款,供應商也開始催收應付賬款。
而江知琬早在李令儀動手之前,就讓鍾靖雯梳理了一份清單。
清單上面列著周家過去七年之內所有經過信託賬戶流轉的大額資金,每一筆都標註了經手人、審批節點、對應專案名稱。
這些資訊都是公開的,港股上市公司山周集團的年報、公告、關聯交易披露檔案裡面全部都有。
只是從來都沒有人把它們拼在一起看過。
江知琬把它們拼在一起了。
拼完之後,圖案就非常清楚了:
周家的信託賬戶和至少西家BVI殼公司之間存在著迴圈轉賬,資金從信託裡頭放出去,兜上兩三圈,最後又流回到了山周集團的營收賬上。
左手倒右手,虛增的收入就是這麼一筆一筆洗出來的。
這和鑫明的賬目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在財務上叫做“迴圈交易造假”,在法律上就叫做“欺詐發行”。
放到港股的監管規則裡面,這一條就己經足以觸發停牌、調查、甚至摘牌了。
但是江知琬猶豫了一下,沒有首接把這份清單遞給港交所。
她把它給了李令儀。
李令儀以內審的名義調取了相同的材料之後,“發現”了這些問題,然後做了每一個合規官都會做的事情——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這個動作是合法的、合規的、甚至是有職業操守的。
沒有人能夠去指責一個家族信託的管理人委員會成員“履行了自己的職責”。
但是,它的殺傷力卻比任何一封舉報信都要大上許多。
審計師接了活兒,就必須在下一份年報中把“正在進行的內查”這幾個字堂堂正正地擺上去。
而擺上去之後,天就變了。
機構投資者連夜下調評級,銀行那頭立馬重算授信額度,連供貨商都開始縮賬期、催回款。
換句話來說,不用誰動手,周家那根資金鍊自個兒就能夠把自己勒斷。
不過江知琬和李令儀都不想讓它斷得太快。
斷得太快會出兩個問題。
一是,周家可能會在崩盤之前把手裡的那幾塊硬骨頭賤賣給外人。
但是那些資產裡面有些也是她們想要控制的戰略資源,落在外人的手裡,比落在周家的手裡還要難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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