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時候喝高興了,也會說些自己的事。
說開飯店不容易。
說前廳後廚一堆人,睜眼就是錢。
房租、水電、菜錢、肉錢,哪一樣都得算。
她說:“你以為我天天罵人是願意罵啊?不喊不催,這後廚就轉不起來。飯店飯店,飯點一過,菜再好也白搭。”
我聽著,也慢慢懂了。
二姐不是單純脾氣壞。
她是一個女人撐著一口灶,撐著一家店,不能軟。
我在這家飯店幹得越來越順。
工資也漲了。
最開始一個月只有五十塊。
後來漲到一百五。
這對現在的人來說,可能不算什麼,可在當時,對我來說己經不少了。
那時候早市五十塊錢,都能從頭到腳買一身。
衣服、褲子、鞋,挑便宜的,真能湊齊。
所以一個月一百五,對當時的我來說,己經像是日子終於有了點奔頭。
更別說二姐有時候心情好,還會額外塞給我幾塊錢。
“拿著,買盒煙去。”
她這麼說的時候,總是一副嫌棄樣。
像是怕我感動似的。
我也不客氣,接過錢就笑。
那會兒我還是愛抽石林。
綠色煙盒揣在兜裡,心裡就踏實。
偶爾晚上不忙,我坐在後廚門口點一根,看著街上的人來人往,心裡會突然生出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我好像活下來了。
雖然還是沒家,還是沒人真正管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