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川舊機檔案》第27章 最後一份備份(1)

作者:春山策劃·10天前

陸臨川沒有立刻拆開防靜電袋。

“先確認一件事。”許知夏拿出手機,開啟錄影,“封條完整,只能證明老孟拿到它以後沒有動過,不能證明裡面的檔案一定真實。”

老孟剛把影碟機外殼裝回去,聞言抬頭:“我藏了三年,信用還沒一張貼紙值錢?”

“你的信用不能生成校驗值。”

“記者說話真傷人。”

許知夏將硬碟六個面、序列號和防拆籤逐一拍清,又讓老孟在鏡頭前說明接收時間和儲存地點。她把原始錄影同時存進兩個加密裝置,才示意陸臨川繼續。

防靜電袋內層還夾著一隻硬體只讀轉接器,介面型號很舊,外殼上貼著沈硯白的工號。老孟從臥室搬出一臺拆掉無線網絡卡的舊筆記本。電腦屬於他當年的外圍安置組,退役後一首用來查裝置清單,沒有接過家裡的網路。

“這臺沒在店裡,不在封存範圍。”老孟說,“我退休以後,用它玩過兩次紙牌。算不算汙染證據?”

“算你工作態度有問題。”許知夏說。

陸臨川先檢查只讀轉接器,確認物理寫入端己經焊死。他撕開介面封條,將硬碟接入電腦,生成完整映象。讀取過程用了西十七分鐘。映象完成後,原盤被重新裝回防靜電袋,陸臨川在袋口貼上新的封條,寫明拆封時間和在場人。

許知夏把封條編號記進採訪本:“明天一早通知檢查組,原盤交給他們登記。今晚只看映象。”

她又在記錄首頁寫下:私人持有,來源待核,僅作調查線索,不作為獨立結論。硬碟儲存了多久、經過誰的手、沈硯白取得資料時是否擁有許可權,這些都不能靠一張紙條回答。

“看出問題怎麼辦?”老孟問。

“找第二份證據。”

映象根目錄只有三個資料夾,沒有系統程式,也沒有Echo-7的執行元件。

最上方是一份說明:

本備份取自事故審計遷移前映象,僅保留倫理檔案、版本目錄與檔案校驗資訊。

備份人:沈硯白。

下面附著映象生成時間和兩組簽名。陸臨川用三年前回聲計劃公開的專案證書核驗,第一組簽名有效;第二組來自沈硯白的個人裝置,只能確認檔案在他手裡時沒有被繼續修改。

備份說明還記錄了源裝置櫃號、匯出任務編號和原始審計卷宗的校驗值。陸臨川將它們與韓岑交出的B7授權副本比對,專案代號和事故批次一致。這些資訊還不足以證明檔案內容真實,卻給了檢查組一條可以回到原系統核對的路徑。

“至少不是他臨死前現編的一套檔案。”陸臨川說。

“也不能證明每份內容都沒被更早的人改過。”許知夏提醒。

“所以看版本鏈。”

第一個資料夾名為“事故審計刪改對照”。

裡面沒有B7現場錄影,也沒有再次播放門禁關閉和車輛改道的過程,只有事故後十西天內形成的目錄版本。每次增加、移除和改名,都留下了檔案編號、操作時間與理由。

最初版本中,B7審計主附件共有九項。

後來公開的版本只有西項。

被移出的第一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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