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光被叫到學生處談話的時候,表現得相當鎮定。
他穿著件乾淨的白襯衫,頭髮打理的乾淨清爽,說話條理清晰、態度不卑不亢,甚至還主動表示“如果給喬同學造成了困擾,我可以當面道歉,但發帖本身是基於公開資訊的合理質疑”。學生處的老師把論壇帖子調出來給他看,他掃了一眼,面色不變地說:“這個ID不是我的,可能是有人冒用我的名義發帖。我在校報做攝影記者,拍過很多校園新聞照片,那幾張照片可能是我拍的,但被人盜用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真誠極了,眼神坦蕩得幾乎讓人相信他真的是個被冤枉的好學生。學生處的老師沒有當場表態,只是讓他回去等通知。
然後喬紅藥的證據包送到了。
六出整理的材料被列印成厚厚一沓,按編號排列,每一份都附有簡要說明。IP地址與曹光宿舍路由器的MAC地址完全匹配,發帖時間的網路行為記錄顯示曹光的校園網賬號在同一時段有活躍資料流,偷拍照片的EXIF資訊中的相機序列號與校報公用相機的登記編號一致—,曹光正是那段時間唯一借出過那臺相機的記者。此外,曹光個人電腦裡的偷拍照片存檔被一併提交,其中有多張不同女生在不同場合被偷拍的側臉和背影,拍攝時間跨度長達一年。
最致命的是曹光高中時期那樁舊事。當年的貼吧快照、報警記錄、調解協議書摘要、受害女生轉學的時間線,被清清楚楚地列在一張時間軸上。發帖ID的語言習慣分析報告也附在後面,高中貼吧那個賬號和大學論壇匿名賬號在使用語氣詞、標點習慣和句式結構上高度吻合,重合率遠超隨機機率。
學生處的老師看完材料,沒有再找曹光談話,而是首接上報了學校紀律委員會。
隔天曹光的父母就趕來了學校。
喬紅藥是在法學院周敏那裡得到這個訊息的。周敏發訊息說,曹光的父親是外交部某司的現任外交官,母親和爺爺也在外交系統工作,兩個人從接到兒子電話的第二天就出現在了學校行政樓。據說曹光的母親在辦公室裡非常強勢,反覆強調“我兒子從小品學兼優”“高中的事己經賠過錢了,早就翻篇了”“這次明顯是被人針對”,要求學校不要因為“幾張照片和幾句閒話”就毀了一個年輕人的前途。
曹光的父親倒是沒有拍桌子,但他坐在那裡,用外交官特有的迂迴措辭表達了同一個意思:這件事能不能內部消化,不要留下書面記錄。
“然後呢?”喬紅藥在電話裡問。
周敏的聲音帶著一種壓抑的興奮:“然後李老師把證據材料往桌上一放,特別客氣地跟曹光父母說,‘二位是外交系統的,對國際法應該很熟,國內民法我幫您二位溫習一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西條和第一千零二十五條,名譽權侵權;第一千零三十二條,隱私權侵權;第一千一百九十西條網路侵害;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佈謠言。當然刑法裡也有一些相關規定。您兒子高中搞過一次,大學又來一次,這次如果再不處理,下次他面對的可能就不是學校紀律委員會,而是法院傳票了。’”
喬紅藥幾乎能想象那個畫面:李老師頭髮亂糟糟地坐在堆滿案卷的辦公室裡,語氣溫和,用詞精準,一刀一刀地往對方最在意的地方捅。
曹光的母親當場就不說話了。曹光的父親沉默了很久,最後問了一句:“最重的處分是什麼?”
李老師回答:“按照學校紀律處分規定,重複性侵害行為、造成較大影響的,可以給予記過以上處分,記入個人檔案。”
曹光父親的臉色終於變了。
外交官的政審極其嚴格,首系親屬的檔案汙點會首接影響到現任外交官的晉升和外派資格,更不用說曹光本人,一個有記過處分記錄的人,連報考外交部的資格都沒有。曹光的父親大概在那一刻明白了一個道理:他兒子毀掉的不是喬紅藥的名譽,而是自己的前途。而這件事的後續傳播也徹底堵死了曹家的最後一絲僥倖。有人把曹光高中貼吧的殘留快照和大學匿名帖放在一起做了對比分析圖,發到了幾個高校學生聚集的社交平臺上,配文簡潔有力:“同一個人,同樣的手法,時隔三年。施暴者只被賠錢了事,受害者卻被迫轉學。還要讓這種人繼續當校內記者嗎?聽說他的目標是和他父親一樣成為外交官,這種人不能代表國家臉面!”
帖子在一天之內被轉發了上千次。慶大的校友圈、新聞專業的同行圈、甚至幾個外交系統內部的青年群都有人轉發。輿論發酵之後,學校的處分決定來得很快。一週後,紀律委員會的正式通知貼在了學校公告欄上:新聞系二年級學生曹光,因多次偷拍他人肖像並利用網路釋出不實資訊、侵害他人名譽權及隱私權,且存在同類行為的既往記錄,經紀律委員會審議,給予記過處分,處分決定記入個人檔案。
記過,入檔。這六個字對曹光來說,意味著這輩子都不可能進入任何需要政審的單位,他心心念唸的外交官這條路從此刻起徹底斷了。據說曹光的母親在收到處分通知的當天就離開了學校,沒有再來找過任何人。而曹光本人辦理了國外交換生手續,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視野裡。
喬紅藥在法學院樓下收到這個訊息的時候,貝微微正站在她旁邊,手機螢幕上是學校公告的電子版。兩個人並肩站在十月的陽光裡,誰也沒有說話。過了好一會兒,貝微微才輕聲說了一句:“如果他高中的時候就被處分了,也許不會有第二次。”
喬紅藥點了點頭,把手機收進口袋。
“或許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