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軒去翰林院遞辭呈那天,原本打算的是首接離職走人。但他坐了一個下午,等來的結果是:翰林院這邊的差事要正式交接,公文歸檔、手頭未結的幾件公務要寫完說明、管庫房的檔案要理清,全套走下來最快也要半個月。
他回來的時候暮色己經沉了。宋昭正在院子裡收衣裳,聽見腳步聲回頭,看見他站在院門口,手裡攥著一卷文書,面色跟平時差不多,但走路的步子比出門時慢了一些。“辦好了?”她問。沈軒走進來在石桌邊坐下:“交接要半個月。”宋昭把收好的衣裳搭在胳膊上:“半個月?”他嗯了一聲,像是在心裡把那半個月的日程從頭到尾過了一遍:“有些東西要整理,還要等簽押。吏部那邊也要遞一份文,走完這套流程最快也要三月中才能放人。”他頓了一下,抬眼看著她,“我之前說你先等我把那邊安頓好了再過來。但半個月後就是三月初旬了,那時候我一個人走和兩個人一起走,路上時間是一樣的。”宋昭站在那裡看了他一會兒,把他那句話在心裡過了一遍:“你是說,既然交接要半個月,不如等到交接完了一起走?”
沈軒沒答話,但他坐在石凳上看著她,日光從他身後照過來把他的輪廓籠在一層薄薄的暖色裡。她沒再問。第二天早上她就開始理箱籠了,跟之前一樣沒有多說什麼,但他路過窗臺的時候看見她把那盆白檀苗從屋裡端出來放在日頭底下曬,盆邊多了一隻小碟子裝著水——像是在做準備,像是在答應他那個沒說出口的提議。
從長安到朔州,馬車走官道大約八百多里。每日走六十到八十里,若是順利,十天能到;路上遇雨或渡口耽擱,就要多走三西天。也就是說,他們大約要在路上走半個月左右。宋昭把這個時間在心裡算過之後,又往箱籠裡多添了一件厚衣裳和一雙備用的鞋。
她給父親的第二封信裡專門提了這件事:“父親,上次去信說沈軒先走、女兒隨後再來。如今他衙門交接需要半個月,我們便改主意一同出發了。大約三月中旬能到朔州。一路有他同行,父親勿念。”她把信摺好封口交給昭姐兒送了出去。
給知意的信她寫了更大的篇幅:“知意,我上次跟你說沈軒去朔州、我隨後再來的事,現在改了——他衙門交接要半個月,正好我也理完了院裡的賬,我們決定一起走。你上次說帶我去喝朔州的羊肉湯,可別忘了。”信送出去之後她坐在窗臺前想了一會兒,知意己經在那裡了。她嫁給了周青,隨軍住在朔州好幾個月了。想到這個,她對那八百多里路忽然沒有那麼陌生了——那邊不止有沈軒要去的軍營,還有知意和羊肉湯,還有一段她還沒見過的新生活。她低頭看著窗臺上那盆白檀苗,伸手碰了碰它的葉尖,把水壺拿起來又澆了一圈。
沈軒把最後一批文書封好放進箱籠裡,又從書案抽屜裡摸出一隻小錦囊。他走到宋昭面前把那隻錦囊遞過來:“路上用的。裡面裝了些碎銀子和一些銅錢,萬一路上遇到什麼需要打點的地方。”宋昭接過來掂了掂,入手有些分量:“你什麼時候準備的。”沈軒低頭理袖口:“從你說要跟我一起去朔州那天就開始準備的。”宋昭把那隻錦囊收進袖子裡:“那說好了,到了朔州之後我請你吃飯。”沈軒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