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撒西的我愛上了呆萌眼鏡娘》第10章 紅音的對白(1)

作者:嶼北QwQ·6天前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名津流這個人。說他遲鈍,他又不是完全遲鈍。說他聰明,他又總是做那些讓人摸不著頭腦的事。但有一點我很確定——他是第一個不怕我的人。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猛犬人格差點傷到他。我以為他會躲,會跑,會再也不理我。可是他沒有。他站在那裡,愣愣地看著我,問了一句:“你沒事吧?”他的眼神和平時一模一樣。沒有害怕,沒有嫌棄,沒有“你怎麼是這種人”。他看猛犬人格的眼神,和看我戴眼鏡時的眼神是一樣的。那時候我就想,啊,這個人……他不會因為我變成另一個人就離開。他不會。

從那以後,他開始出現在我的生活裡。我們經歷的都是很小的事,小到不值一提。可是對我來說,那些小事,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有人願意和我說話,有人願意等我回答,有人願意在我沉默的時候不追問,只是陪著我。

後來雫出現了。她很漂亮,很聰明,很會說話。她可以大大方方地站在名津流面前,做我做不到的事。有一次,雫親了他。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我就是知道了,我只記得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手裡的東西掉在了地上。彎腰去撿的時候,眼淚也掉了下來。不是因為他被親了,是因為親他的人不是我。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第二天眼睛腫了,戴眼鏡也遮不住。母親問我怎麼了,我說沒睡好。她沒有追問,但我看到她眼神是擔心的。不是不想告訴她,是——我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說“我喜歡一個人,可他喜歡別人”?說“我吃醋了,可是我不敢說”?那些話,我說不出。

水琴也開始爭取他了。她那麼開朗,那麼有活力,那麼會表達。每次看到她在名津流身邊笑,我就覺得自己輸了一大截。她是他的青梅竹馬,他們之間有那麼多我不知道的過去。那些信,那些照片,那些我永遠插不進去的回憶。我站在她們兩個後面,看著她們離他越來越近,看著自己離他越來越遠。我是最早認識他的,可是最早又怎樣呢?最早不代表最近,最近不代表最親。我只能站在那裡,看著他走向別人,看他和別人說話,看他對別人笑,然後一個人回到家裡,坐在書桌前,發呆。不是不想動,是我只能走這麼慢了。

後來有一天,在沙倉楓家過夜的時候,發生了一些事。我記不太清了,但我記得自己站出來說了一句話。很小聲,小到我以為沒有人聽到。可我說出來了。名津流聽到了,他轉過頭看我。他的眼神和平時一樣,沒有驚訝,沒有疑惑,只是看著我。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很快,不是因為他聽到了,是因為他終於看到我了。我也可以被他看到。可是看到又怎樣呢?他還是會對著沙倉楓臉紅,還是會和雫說話,還是會和水琴有說有笑。他身邊有那麼多人,每一個都比我勇敢,每一個都比我更會說“我喜歡你”。我只會吃醋,只會躲在角落裡生氣,只會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掉眼淚。

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了,用猛犬人格的槍對準了他。不是想傷害他,是想讓他看看我。看看我在這裡,看看我也在生氣,看看我也在難過。可他沒有看到,他以為我只是在鬧脾氣。他什麼都不知道。不知道我每次看到他走向別人的時候心有多疼,不知道我每次聽到他提起別的女生的名字要花多大的力氣才能不讓眼淚掉下來,不知道我每次對他笑都是把那些說不出口的話咽回去、換成一張平靜的臉。他什麼都不知道。

後來,他終於說了。不是“我喜歡你”,是“你是我喜歡的型別”。和另一個人並列,在他心裡,我和別人是一樣的。我應該開心嗎?我不知道。可是那天晚上,我買了最喜歡的一盒Pocky,坐在房間裡嚼了一整盒。甜味在嘴裡散開,電視開著,我沒有在看,沒有在聽。我只是在想他說的那句話。他說的是“喜歡的型別”,不是“喜歡的人”。一字之差。那晚我沒有哭,只是在想,如果有一天,那個“型別”變成“人”,就好了。

再後來,猛犬人格也喜歡上他了。我知道,因為我們有同樣的記憶。我看到的東西,她也看到了;我感受到的,她也感受到了。她比我勇敢,可以大聲說出來。她兇他,罵他,用槍指著他。可她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我想說又說不出來的。每一次她出場,我都躲在後面。

決戰那天,沙倉楓開出了一個條件——只要名津流跟她走,猛犬人格就不會消失。她心動了。我知道她心動了。不是因為她想留下來戰鬥,是因為她不想離開他。我感覺到她的猶豫、她的不捨、她的害怕。她和我一樣,都想留在他身邊。可是她選擇了走。她替他做了那個他做不了的決定。不是因為她不想要留下來,是因為她知道,如果留下來,他會為難。他會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她,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我,不知道該怎麼面對兩個擁有同一份記憶、卻又是不同人的“紅音”。所以她走了。

他對著她喊出了那句話——“我喜歡你啊!”紅著眼眶,聲音發抖,和當年站在我面前問“你沒事吧”的他判若兩人。他從來不是那種會說“我喜歡你”的人。以前不是,現在不是,大概以後也不會是。可他說了。在所有人面前,對著一個即將消失的人,歇斯底里地喊了出來。她聽到了。我聽到了。我們的心都在狂跳。

終於等到了。他說的不是我們很溫柔、很可愛、很難得,是“我喜歡你啊”。最簡單的四個字,我記了一輩子。

然後她吃著Pocky,淡淡地說了句:“別忘了我哦。”就消失了。再也沒有出現過。

後來的事,我記不太清順序了。我只記得他約我出去過——不是大家一起,是我們兩個人,單獨。那天發生的事情我不太記得了,也許走了很遠的路,也許說了很多的話,也許什麼也沒說。但我記得那天夕陽照在他臉上的樣子,他的眼睛是金色的。我想,啊,就這樣一直走下去多好。可路總有盡頭。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家,在我家門口站了很久,好像想說什麼又沒有說。他沒有說“我喜歡你”,沒有說“下次再出來”。他只是說了句:“晚安。”我站在門後,心跳了很久。然後把臉埋在手心裡笑了。他沒有說喜歡我也沒關係,他願意和我單獨出來,這就夠了。

後來,後來我們又接吻了,很輕,很短。我閉著眼睛不敢看他,不是小說裡寫的轟轟烈烈的那種,只是兩個人碰了一下,然後彈開,然後都不敢看對方。可我覺得,這樣已經很好了。

再後來,他牽起我的手,說“一起走下去吧”。我說“好”。他沒有問我“你願意嗎”,沒有問我“你會不會後悔”,他甚至沒有問我“你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因為我們都知道答案,不需要問了。等他的那些年,哭過的那些夜晚,說不出口的那些話,吃過的那些醋,所有所有,都在他握著我的那隻手裡,化開了。不是消失了,是變成了別的東西,變成了我們之間不需要說出口就能懂的那種東西。

我有時候會想,猛犬人格消失的那一刻,她在想什麼。是不是也在想——啊,終於等到了。等得太久了,久到連我自己都快記不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等的了。久到那些哭過的夜晚、那些說不出口的喜歡、那些咽回去的告白,都變得模糊了。可還是值得的。不是因為他終於說了,是因為他說的時候,是真心的。我能感覺到。和他看我時那種不確定的、試探的、小心翼翼的眼神不一樣,他說那句話的時候,沒有猶豫。他確定了他喜歡我——不管我是眼鏡娘還是猛犬女,不管我會不會說話,不管我能不能說出“我喜歡你”。他確定了他喜歡我。這就夠了。

後來的事,就很簡單了。

多少年過去了呢?健出生的時候,他站在產房外面哭個不停。護士把健抱給他,他的手在抖,眼淚一顆一顆地掉,嘴裡不停地說:“沒事的……沒事的……”我不知道他在對誰說“沒事”。對健說,對自己說,還是對我說。健會走路的時候,他拉著他的小手在院子裡走了很多很多圈,我在旁邊看著。健上小學的時候,他幫他繫好書包的扣子,輕輕地拍了拍他的腦袋,我在廚房做便當。健現在還小,以後還會有更多的事。上大學、找工作、結婚。他會慢慢走遠,可沒關係。因為他知道家在這裡,知道有人在等他回來。就像我以前等名津流一樣。

不是每天都很精彩,不是每天都很開心。名津流還是記不住紀念日,還是會在我說“沒事”的時候真的以為沒事,還是經常加班很晚才回來。可是那碗粥,他學著煮了很多年,從米也夾生、水也多了,到現在——比便利店買的好吃。每次他端到我面前,都會說:“嚐嚐,我這次多放了點料。”我嚐了一口。嗯,有進步。

他比我進步得快。不,他一直比我進步得快。從那個愣頭青,到現在這個會在健考了七十分的時候說“沒關係下次努力”的父親。從那個不知道什麼是“喜歡”的笨蛋,到現在這個會在睡前握住我的手、什麼都不說只是輕輕捏一下的人。從那個讓我等了那麼多年的人,到現在這個讓我覺得等待值得的人。

所以水琴問我“你後悔嗎”的時候,我說不後悔。不是逞強,是真的不後悔。等他的那些年,哭過的那些晚上,說不出口的那些話,吃過的那些醋,現在想起來,都不苦了。只記得那天在河口湖旁邊,夕陽把富士山的山頂染成了淺橙色,湖面上泛著金色的光。他站在我面前,紅著耳朵,把所有在心裡排練過無數遍的話一句一句說出來。他說:“紅音,我喜歡你。不只是想和你做男女朋友的那種喜歡。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以後,每一天,我都想和你一起過。”

我等了那麼多年,等他說出這句話。可他說出來的時候,我沒有哭。一滴淚都沒掉。只是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在抖。

原來他也緊張。原來他也怕。

原來等待的,不只是我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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