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悔了。我後悔放走了南原浩作。如果我沒有放走他,如果我在那個樓頂扣下了扳機,如果他死了,他就不會來找我了。他就不會懲罰我,不會控制我,不會讓我殺人。他不會來,我還是葛原綠,我還是一個能自己做決定的人。我會活著,但不會像現在這樣活著。我會自由地活著,哪怕只有一天,哪怕只有一個小時,哪怕只有一分鐘。
現在我不自由了。我的身體不是我的,我的手不是我的,我的眼睛不是我的。我連死的權利都沒有。他需要這具身體,他需要我的手環,他需要我的眼睛。他不會讓我死的。他會讓我活著,活到地球毀滅,活到上層想起來這裡還有一個人,活到他終於可以離開這個破爛星球。
那時候我會變成什麼樣子?我不知道。也許我會變成和他一樣的人。一個冷血的、沒有感情的、把殺人當吃飯的怪物。我不想變成那樣。我不想看到血從人的脖子裡湧出來的時候,心裡沒有波瀾。我不想聽到慘叫聲的時候,耳朵自動過濾。我不想看到屍體的時候,眼睛不會眨一下。我想哭,我想害怕,我想做噩夢,我想在午夜驚醒,渾身冷汗,心跳如鼓。那才是人,那才是我。如果我連這些都做不到了,我還是葛原綠嗎?我還算活著嗎?
我抬起頭。不是用我的眼睛,是用他的。我看到旅館的天花板,白色的,有一條裂縫。那道裂縫從燈座旁邊延伸到牆角,像一條幹涸的河。我看著那道裂縫,心裡想著那三個人的臉。他們的臉也會變成裂縫嗎?變成我腦子裡的裂縫,永遠存在,永遠無法癒合。
我的胳膊不疼了。白色手環幫我修復了斷骨,一夜之間就長好了。可我的心裡還有一道裂縫,不會長好了。那是那三刀留下的裂縫,每一刀都劃在我的心上,劃在我的靈魂上,劃在我的記憶上。那些裂縫會流血,會發炎,會化膿,會永遠疼下去。沒有人會給我包紮,沒有人會給我上藥,沒有人會對我說“沒關係,會好的”。不會好的。永遠都不會好的。我會帶著這些裂縫,活到他不需要我的那一天。然後我會死。
窗外的月光照進來,落在我的手背上。我的手不是我的,但月光是我的。月光不會控制我,不會傷害我,不會讓我殺人。月光只是照著,照著這個房間,照著我的手,照著我的眼淚。我看著那道月光,心裡想著,如果我能飛,如果我能從這具身體裡飛出去,飛到月亮上,飛到星星上,飛到沒有人、沒有肯普法、沒有調停者的地方。我會孤獨,但我不會痛苦。我會寂寞,但我不會害怕。我會一個人待著,但我是自由的。
我做不到。
我只能待在這裡,待在這具身體裡,待在他的陰影下,待在那個角落裡,蜷縮著,抱著膝蓋,把臉埋進手臂裡。他讓我看著,我就看著。他讓我殺人,我就殺人。他讓我活著,我就活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