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走的路上,同行的年輕人問:“張同志,咱們這樣一戶一戶問,得問到什麼時候?三十多個村呢。”
張鳳岐說:“問到什麼時候算什麼時候。急不得。咱們把底摸清了,分地的時候才能分得公,老百姓才能服。”
接下來的半個月,調查隊走遍了根據地核心區的西十二個村。有時候一天走一個,有時候一天走兩個。每到一個村,就找窮苦人家談話,聽他們訴苦,聽他們罵人,聽他們提要求。
張鳳岐的本子越記越厚,他記下了誰家有多少地,誰家租種誰家的地,交多少租,欠多少債,還記下了地主們的情況——誰家地多,誰家為人刻薄,誰家和日本人勾搭過。
回到大臺山,他把這些材料整理出來,寫了一份詳細的報告,報告的最後,他寫道:
“根據地西十二個村,總人口約五千二百人,其中貧僱農佔七成以上,中農佔兩成,富農和地主不到一成。土地佔有極不平均,占人口不到一成的地主富農,佔有六成以上的好地;占人口七成以上的貧僱農,只佔有不到兩成的地,且多為薄地、坡地。”
“農民最大的願望,一是分地,二是減租減息,三是當家作主。他們對抗聯既歡迎又擔心,歡迎的是咱們給他們撐腰,擔心的是咱們待不長,鬼子回來報復。要解決這個矛盾,一是要把分地做實,讓農民真正得到好處;二是要把民兵建強,讓農民有能力自衛;三是要讓農民自己組織起來,成立農會,有主心骨。”
黃顯聲召集會議,專門研究土地問題。
巖洞裡坐滿了人,張鳳岐、趙一曼、李振標、劉大柱,還有幾個從部隊抽調的幹部,張鳳岐先把調查報告唸了一遍。
唸完了,黃顯聲問:“大家都聽清楚了。說說吧,怎麼幹?”
劉大柱先開口:“司令,照我說,這地就該分,那些地主老財,沒一個好東西。日本人來了,他們跟著日本人欺負老百姓;咱們來了,他們又跟咱們陽奉陰違,不分他們的地,分誰的?”
一個幹部說:“分是得分,但不能亂分,張同志的報告裡寫了,有的地主也不是太壞,跟日本人也沒什麼勾搭,這樣的人,是不是可以留點餘地?”
另一個幹部說:“還有那些中農,有點地,自己種,也不僱人。這樣的人,分不分他們的地?分了,他們就成了咱們的對頭;不分,他們是不是還站咱們這邊?”
你一言我一語,討論得很熱烈。
黃顯聲聽了一會兒,然後擺擺手,讓大家靜下來。
“鳳岐,你那份報告我看了幾遍,有些想法。我說說,大家聽聽對不對。”
“第一,地要分,但不能一刀切。日本人的地,漢奸的地,堅決沒收,分給無地少地的農民,惡霸地主的地,也分。但對那些開明地主,願意支援抗聯的,可以給他們留一份,只要他們不反水,不欺負老百姓,咱們就容得下。”
“第二,中農的地不能動。中農是自己種地的,不是剝削人的,咱們要是動了中農的地,就把他們推到地主那邊去了,不但不能動,還要保護他們,讓他們覺得跟著抗聯有好處。”
“第三,分地不能光靠咱們發號施令。要讓農民自己組織起來,成立農會,自己選代表,自己討論怎麼分。咱們的幹部在旁邊指導,但不能包辦代替,地是他們種的,以後也是他們種的,得讓他們自己說了算。”
“第西,分完地要發地契,蓋上咱們行政委員會的章。讓農民手裡有憑據,心裡踏實。還要告訴他們,這地就是他們的,誰也別想再搶走,鬼子來了,咱們跟他們拼命;地主反攻倒算,民兵就給他們打回去。”
“第五,分地要和建政結合起來。在分地的過程中,發現積極分子,充實咱們的幹部隊伍。民兵也要擴大,槍發給他們,教他們怎麼用。”
他說完,看著在座的人:“大家覺得怎麼樣?”
張鳳岐第一個開口:“司令,您考慮得周全。我贊成。”
趙一曼也說:“司令說得對,讓農民自己組織起來,自己分地,自己當家作主。這樣分出來的地,他們才會當成自己的命根子。”
李振標說:“民兵的事我來辦,分完地的村子,民兵肯定積極。槍不夠,可以先發大刀長矛,再想辦法弄槍。”
劉大柱也點頭:“司令,我聽您的,您說怎麼幹,我就怎麼幹。”
黃顯聲看著大家,點點頭:“好。那就這麼定了。鳳岐,你負責起草一個《土地分配辦法》,把這幾條寫進去,寫詳細點,寫完了,咱們再開會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