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軍婚:我修機器,他負責追我》第48章 她不要推薦信(2)

作者:月見未遲·18天前

“你怕沾他的光?”

“不是怕。家裡有事,他接我、給我做飯、替我找書,我都認。可比賽材料只該寫與比賽有關的。”

杜幹事有些尷尬:“那我們什麼都不做?”

“若市裡正式問周謹川是否接觸選拔,請按事實回覆。別推薦我,也別替我保證技術。”

她拒絕的不是丈夫出現在生活裡,而是用一封更大的關係證明自己沒有靠關係。

二棉廠的單位證明寫得很短。

這封才是報名必須材料,她沒有拒絕。單位必須對在職身份和安全記錄負責,廠章不是關係背書。證明由人事、工會和機修班分別核自己掌握的部分,任何一處不清便留空,不寫“該同志政治可靠、技術全面”這種比賽無法驗證的大話。

林晚禾,一九六〇年生,一九八西年西月轉正式工,同年八月調入機修班;廠內公開選拔總分九十二點五,安全判斷二十三,故障診斷二十八,拆裝專案超時一分十秒;目前不得獨立籤關鍵軸瓦、起重指揮和關鍵電氣作業。

優點和限制都在。

田巧珍的證明同樣按真實崗位寫。她電氣專案最好,機械拆裝較慢,不因為是第二名便只寫“表現優秀”。顧明遠列第一替補,若正式選手傷病或退出,按原分數遞補。

報名截止前兩日,市賽組委會收到匿名影印件。內容比投給廠裡的多了一句:周謹川曾到市機械研究所取過軸承檢驗報告,與比賽顧問許芸有私交。

組委會先把兩名候選人按時登記為“資格核實中”,沒有讓報名截止成為先撤人後調查的藉口。若核實發現作弊,顧明遠按公示順序遞補;若只是無法在賽前查清具體接觸,許芸迴避二棉廠相關評分,由其他顧問接手。預案寫在調查前,不根據最終想留誰再改。

田巧珍也被單獨詢問有沒有共享所謂內部資料。她交出兩人交換過的三張電機圖和對中練習表,內容都在夜校教材範圍。調查沒有把“關係好”本身當成串通,查的是是否獲得其他考生拿不到的題目和裝置。

這件事一半真,一半被接錯。

他在婚前確實以公交乘客身份參與過壞軸承送檢,之後按見證手續取報告;許芸當時是研究所工程師。兩人因此見過,卻沒有私人往來。

組委會沒有首接取消報名,發函要求二棉廠補充說明,並請周謹川所在單位核實他是否接觸市賽籌備。

周謹川收到函件副本,當晚先給林晚禾看。

“需要我答。”他說。

“答事實。”

“不替你推薦。”

“也不用說你從來沒幫過我。你借過書,做過飯,來廠門口等過。說成完全沒關係,還是假的。”

周謹川點頭。

核實會定在次日下午。為免書面回覆又被說成關門照顧,組委會允許二棉廠參賽候選人、工會和匿名投訴人到場。投訴人可以繼續隱去姓名,只需提交具體證據。

林晚禾沒有要求周謹川替她說一句“我妻子很優秀”。

她只把兩本書的借閱卡、廠內訓練登記和自己的評分影印件裝進檔案袋。

一個人是否值得參賽,不該由丈夫寫推薦信決定。

也不該由丈夫的職務替她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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