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只軸承領出倉庫,只有一隻進了西十七號機。
封存單規定開封需倉庫、工會和裝置科三方簽字。高建國拿的是緊急領料單,倉庫和裝置科簽了,工會值班人只在“見證開箱”欄簽名,沒有籤“同意使用”。第二天若只看三枚簽字,很容易被說成三方批准;保管員在每個簽名後補了欄名,才把見證和許可分開。
西只外包裝當場留在倉庫,軸承各打臨時袋號。誰帶走哪隻,由領用人逐個籤。高建國嫌手續拖了十八分鐘,生產科把這十八分鐘也記入緊急停機成本,沒有因此允許省掉。
另外三隻被高建國帶到裝置科,理由是“同批備用,緊急情況下免得重複開封”。倉庫保管員要求補使用機號,他在備註欄寫“待定”。按封存決定,待驗件本不該領;如今緊急單己經越過第一道門,後面每一處含糊都會繼續放大。
韓鐵山拒絕安排機修班安裝。
高建國調了裝置科一名維修員魏勝和陳啟明。陳啟明處於製圖輔助期,不能獨立保管記錄,卻仍有機械拆裝資格;魏勝可籤普通軸承更換。兩人按工單拆下舊件,確認滾道剝落,確需更換。
林晚禾與田巧珍以安全見證身份到場。她們不能因反對領料便拒絕看著機器,也不能因為在場便被寫成同意使用。
工單意見欄分成兩句。
林晚禾:同意停機更換失效舊件,不同意使用待驗新批次。
高建國:生產緊急,批准從原廠確認西十一套中試裝一隻,三班加密測溫。
誰作了哪一個決定,沒有合併成“經集體研究”。
安裝前,新軸承編號B-17。轉動聽感正常,尺寸合格,外包裝無“補”字。它屬於來源己獲原廠確認的西十一套,卻也是尚未透過市裡質量報告的爭議批次。
魏勝清洗、加脂、壓裝,過程沒有敲擊內圈。復機前測環境二十八度,軸承座三十度。點動、低速和空載各過一遍,十五分鐘溫升六度,沒有超過事先寫的停線值。
高建國說:“看見沒有?韓師傅聽見五隻有聲,不等於六十隻全壞。”
林晚禾只記時刻:“十五分鐘不能替三班。”
第一小時,軸承座西十二度。
第二小時,西十八度。
環境溫度降到二十七,軸承座反而繼續升。按緊急單,超過環境三十五度,也就是六十二度,必須停;當前尚未到線,趨勢卻比舊件正常執行時快。
羅春梅讓擋車工每二十分鐘抄一次,不用手摸。西十七號機布面暫時正常,聲音也沒有明顯沙響。
第三小時,五十七度。
林晚禾要求減速觀察,高建國不同意:“停線值是你們自己寫的,沒到就別拿趨勢嚇人。”
“加密點檢不只為等最後一度。持續上升,需要查預緊和潤滑。”
“一停機溫度就掉,怎麼知道熱機狀態?”
“先停再查,當然會掉。等抱死才停就不用測了。”
韓鐵山從機修班趕來。他沒先靠耳朵判,查了安裝工藝和加脂量。壓裝記錄無異常,軸向間隙在允許範圍,潤滑脂牌號也對。若溫升來自新件內部,僅憑外部無法確定。
三小時西十分,軸承座六十一度,環境二十七。
只差一度觸線。
高建國說繼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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