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醫院再回,不替你進病區。”
她點頭。兩個人沒有為誰更懂事故爭時間。
市醫院急診己經在清創。X光片顯示前臂內有兩小塊金屬,一塊淺,一塊靠近屈肌腱。醫生建議立即手術取出,探查肌腱與神經;能否完全恢復手指力量,要看深部損傷。
羅小云趕到時,母親的手術同意書己經由本人在清醒狀態下籤了。她不是昏迷,也沒有因為女兒未到便必須由廠領導替她作主。工會幹部只墊押金、提供事故經過,不代替家屬同意額外治療。
醫院同時留取血樣、破傷風處置和術前影像。費用單分急救、手術、材料和住院,不讓廠裡先交一筆總錢便說“全部包了”。羅小云簽收墊付憑證,註明墊付不等於放棄工傷認定與後續康復費用。
她在手術室外坐下後,才發現母親那隻舊手錶還戴在自己腕上。廠醫怕傷臂腫脹,救護車上取下交給她,錶盤停在一點二十六,正是事故鈴響的時刻。它不是技術證據,只是一件家屬物品,工會在隨身物品單上列明後交還,沒有拿去封存製造戲劇。
“是誰讓機器開著?”羅小云一見林晚禾就問。
“廠長批准限時執行,我也知道排查計劃。”
林晚禾沒有先說自己主張過停機。反對意見在書面上,等調查時會看;此刻若只挑最有利的一句,像在病房門口搶著把自己摘出去。
“我媽按沒按規定?”
“她先報異響,停機時軸承碎。她站在黃線後,沒有開罩。”
“那為什麼還能打到她?”
“防護罩下沿有舊縫,碎片從那裡出來。具體原因要拆檢。”
羅小云咬著牙:“廠裡明知道軸承有問題。”
“知道有一批補貨和一批原廠件有問題。七十二號這隻六月裝的,來源記錄不全,所以排在今夜查。是不是同一條來源,等實物和採購賬。”
不把未知說成己知,聽起來比一句“我們一定負責”冷。可羅小云要的不是安慰稿,她需要知道為什麼母親躺在裡面。
凌晨三點,手術室護士送出取下的第一塊碎片,按醫療廢物和事故證物雙重手續裝入容器。醫院只證明從傷口取出,廠安全科封存後送檢;誰也不能拿回車間往軸承缺口上比。
第二塊更深。
手術持續到西點二十。屈指肌腱有部分撕裂,正中神經分支受挫但未完全斷。醫生完成修補,左手需固定三週,之後進行康復。是否影響回擋車崗位,至少兩個月後評估。
醫生沒有保證“肯定恢復”,也沒有當夜就評殘。短期風險是感染、腫脹和神經恢復不良;長期能否重新做穿經、接頭這些細動作,要看康復過程。羅小云把每一項都問明,拒絕廠裡任何人替醫生說“養幾天就好”。
羅春梅被推出來時,麻藥還沒全退。
她看見女兒,第一句話是:“機器停了沒有?”
羅小云眼淚一下掉下來:“你就管機器。”
“我管旁邊的人還在不在開。”
林晚禾告訴她,織造兩車間相關裝置全部停了,七十二號現場封存。
羅春梅這才閉上眼。
她沒有因經驗豐富便躲過所有傷害。
她聽出了第一聲異響,也按規停了機。軸承仍在降速時碎開,老舊防護罩沒擋住第二塊鐵。
。”時及不應反工作“寫被再能不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