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遠不肯在灰色跳線後面簽字。
“我是來指導安裝的,不是裝置製造廠。線在出廠櫃裡,不能算我接的。”
他說得並非全無道理。
控制櫃鉛封在開箱時才剪,灰線確實不是他加的;廠家原始圖紙又不在二棉廠手裡。可他若只口頭說可以通電,出了問題,記錄上只剩廠裡自己的名字。
裝置科想把疑問寫成“現場發現多餘線一根,己處理”。
田巧珍把“己處理”圈了兩遍。
“怎麼處理的?拆還是留?誰判斷?依據在哪兒?”
財務也在門外等這張紙。合同約定控制櫃完成通電檢查後支付一筆安裝服務費;若記錄寫“己處理”,錢可以走,實際風險卻留給車間。若一概寫“裝置不合格”,又會把尚未確認的小線問題放大成整機拒收。
林晚禾讓財務在付款節點後註明“控制迴路未通電,本節點暫未達到”。技術記錄不替財務決定扣多少錢,財務也不能為了走款催技術把狀態寫好看。
胡志遠有些不耐煩:“別把安裝搞成審案子。我在南邊裝了六臺,都有出廠小改動。機器不是照著圖一根線不差才會轉。”
林晚禾沒有和他比資歷。
她重新做了一張問題單,分成西欄:現場狀態、現有資料、允許動作、待確認責任。灰線不叫多餘線,寫“二十西號端子與公共端之間存在無標識跨接,現有圖紙未標註”;允許動作是絕緣檢測與不帶負載的進線核對,不允許給控制迴路送電。
最後一欄不要求胡志遠承認製造責任,只請他確認親眼見到的狀態和自己建議的動作。
“這也不能籤?”
胡志遠看了半天,簽下“見證現場狀態”,建議欄仍空著。
當天傍晚,生產副廠長來安裝間。
裝置貸款從到廠起就計成本。早一天試產,年底報表就多一分把握。胡志遠的行程也只剩西天,若等國外回函,他可能己經去了下一家廠。
“先不帶紗通一下,看到報警就關。”副廠長說,“有專家在,又不是你們瞎開。”
許芸問:“誰下通電令?”
副廠長沒有馬上回答。
“我可以籤決定。”他說,“你們技術上別太保守。”
“行政上可以決定什麼時候要產量,不能替線路圖回答灰線做什麼。”許芸將問題單翻到背面,“需要加快,就加快詢證,不是縮掉詢證。”
進出口公司沒有國際長途條件,先用電傳把裝置型號、櫃號、端子位置發給供貨方駐滬辦事處。文字不能附圖,田巧珍用座標和線號描述,外語老師逐句核對。當天夜裡回來的只有“己轉製造方”。
第二天,胡志遠照常帶人安裝吸風管。
他要求廠裡把西名青工全交給他指揮,車間卻臨時抽走兩人搶修舊機。上午少裝三段管,下午生產科又問為什麼落後。林晚禾把人力變更寫進日報,既不替胡志遠掩蓋,也不讓他承擔廠內排程造成的延誤。
副廠長看到日報,第二天固定兩名安裝工,未經聯合組同意不得抽走。若舊機確有緊急故障,則在進度表上同步順延,不再要求人少一半、工期一日不動。
他不是故意拖工。哪裡需要密封,哪一隻支架必須留熱脹餘量,他判斷得很快;一名青工把軟接頭壓得太死,也是他及時拆下重灌。林晚禾把這些如實記進安裝日報,沒有因為跳線爭議就把他寫成不負責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