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禾進修到第三個月,二棉廠丟了一把扭矩扳手。
那是進口裝置安裝時隨檢測儀器配購的,廠裡只有一把,平時鎖在機修間量具櫃。八月點檢組擴到六人,輪值觀察員、機修學徒和車間安全員都可能借。週一上午要複核罩殼螺栓時,櫃子裡只剩空槽。
最後一次紙面記錄停在兩週前,借用人寫蔣明,歸還欄有一個模糊的勾。
蔣明說自己當天己經放回去,值班機修工也記得看見過。可櫃門沒有逐件清點,那個勾是誰畫的,沒人承認。
有人懷疑合同工把貴工具拿出去換錢。
事故線剛查過倒賣,話一出來就有人要搜蔣明宿舍。羅春梅攔在櫃門前。
“先查工具去哪兒,不先查他窮不窮。”
她封存借用簿,按兩週內使用過該規格螺栓的工單往回找。織造車間有三次,自動絡筒裝置一次,動力房借過一次,卻沒有寫在機修簿上。動力房說只是當場拿去擰兩顆地腳,十分鐘便讓學徒送回。
學徒記得放在一輛藍色工具車上,不記得是誰的車。
全廠有西輛藍車。
第一輛當天在織造,第二輛送去噴漆,第三輛歸電工班,第西輛是進口裝置專用車,八月初因一隻腳輪壞了推到後庫。眾人在第西輛車底層抽屜裡找到扳手,外面壓著兩卷舊膠管。
工具沒有被偷,蔣明也沒拿。
安保科仍按程式查了工具是否出廠。門衛記錄裡沒有同類物品,廢品站近期收購單也沒有,調查到找到工具當天結束。沒有為了證明重視就繼續查蔣明的私人來往,更沒有把那句懷疑留進他的個人檔案。
最先說搜宿舍的人辯解,假軸承案就是從內部零件外流查起。羅春梅回他:“有過一次,不等於以後每個合同工先是賊。該查出廠就查出廠,該查工具車就查工具車,證據走到哪兒,人走到哪兒。”
問題卻沒有因為找到就消失。
歸還勾沒有責任人,動力房借用未登記,學徒不知道專用工具不能隨車滯留,後庫接收壞車時也沒清抽屜。任何一處多看一眼,都不會讓一把扳手失蹤十三天。
點檢組有人提議以後誰丟誰賠。
羅春梅問:“這回誰賠?蔣明借過,機修畫了勾,動力房沒登記,學徒放錯車,後庫沒清。把一把扳手分五份?”
罰款不能替流程找一個最方便的人。
她們給省城的林晚禾寫了信,附上完整經過,問進口裝置專用工具應不應該全由技術組保管。
林晚禾第一封回信寫了滿滿兩頁:設借用牌、按班清點、鑰匙雙人管理、緊急領用後補籤。寫完準備投時,她想起自己己經不在廠內批准鏈上。
她把那兩頁撕掉,重寫成半頁。
“你們掌握現場,請按誰用、誰管、夜班怎麼取來設計。我只提醒兩點:量具和普通工具分開;緊急使用不能因管理員不在而耽誤安全。定稿後寄我一份,我學習。”
羅春梅收到信,罵她現在說話像研究所老師,還是把最後三個字念給全組聽。
新辦法由點檢、機修、動力和倉庫一起做。
量具櫃加了一塊輪廓板,每件工具有固定位置,空位一眼能看見。借用不用寫長篇,只掛一塊帶工號和去向的木牌,同時在簿上寫時刻;歸還時由當班保管人與歸還者一起看外觀、復位,不能預先畫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