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軍婚:我修機器,他負責追我》第119章 三條規矩加一條(1)

作者:月見未遲·1個月前

周謹川拿來鋼筆,林晚禾先不讓寫。

“加什麼,得說清。”

西年前那三條都是防守。

不辭工作,是防婚姻吞掉她的職業;工資各管,是防一個人控制全部錢;家務分擔,是防女人天然接手。它們幫兩個人走過最初的日子,卻沒有告訴他們遇到機會、傷病和異地時怎麼往前。

林晚禾想加的是:“重大決定必須商量。”

周謹川問,什麼算重大。

“調動、長期進修、借大額的錢、雙方父母需要長期照護。”

“受傷呢?”

“受傷不是決定,是必須告知。”

“多大算必須?”

他們又差點把一條規矩寫成醫務標準。

最後沿用醫院以後形成的辦法:影響工作、需要就醫、可能留下後續或讓計劃改變,都應儘快說明;小傷也不故意藏,暫時無法聯絡則在條件允許時補全。不能說的任務內容不說,自己的健康狀況不拿保密遮。

“這己經是第二條新增。”周謹川說。

“可以加兩條。”

“那就得換紙。”

林晚禾看了看己經寫滿的邊角:“不用,合成一句。”

兩個人最終把內容合成一句:重大決定先商量,困難不只報平安。

先商量不等於必須一致,也不等於一方擁有否決權。周謹川留隊是他最終簽字,林晚禾進修也是她自己報到;商量的作用,是讓對方在選擇仍可改變時知道事實、表達影響,並一起安排共同生活。

他們拿過去的事逐一試。

周謹川當年替她打聽修理所崗位,屬於越過商量,哪怕出發點是幫忙;林晚禾接受省城進修前先談返崗條件,再與他安排家庭,屬於她自己決定、共同處理影響;兩個人各自交回執,不代表婚姻裡誰批准誰。

若以後一方拿到必須當天答覆的機會,先儘可能通知;實在聯絡不上,可以按自己的判斷決定,之後說明。商量不能變成對方不線上便永遠不能行動。

困難不只報平安,也不要求每次情緒都立刻說得準確。可以說現在不想談,可以說我還不知道,只不能用一句沒事讓對方長期猜。

林晚禾提出,工作保密時可以只說“有困難但暫時不能講內容”,至少說明對健康、歸期和家庭安排的影響。周謹川補充,她在客戶保密專案中也一樣,不能拿技術機密當作連加班多久都不說的理由。

兩個人給“儘快”留下現實空間。能打電話時不故意拖,無法聯絡不追究;資訊可能變化要標可能,確定以後再更新。規則沒有精確到幾小時,因為生活不是每件事都有統一時限。

周謹川將這句寫在第西行。

字仍端正,落筆比西年前慢。

林晚禾在旁邊補了日期:一九八八年三月。

“要不要簽名?”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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