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學校教務處門口貼出了一張公告,白紙黑字,蓋著鮮紅的公章。
公告內容大致是:經查,大一學生許少晴違反校規校紀,在校外從事有償補課活動,且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以示警戒。
公告一齣,整個學校都炸了鍋。
從大一到大西,幾乎每個班都在議論這件事。
有人站在公告欄前看了很久,有人邊走邊低聲討論,有人拿出手機拍下公告發到群裡。
“記大過?這也太嚴重了吧?不就是補個課嗎?”
“聽說她補課教學生作弊,被學校查到了。”
“可之前不是說沒有證據嗎?她不是還去找校長和教育局的人了嗎?”
“找了也沒用啊,你看這處分不是照樣下來了?”
議論聲此起彼伏,有人覺得學校處分太重,許少晴並沒有做錯什麼;
也有人信了公告上的話,覺得她確實違反了校規,該受處分。
知情的人心裡清楚,這一切都是因為鄧凱——因為許少晴拒絕了他,他才讓他叔叔用這種手段報復她。
但這話沒有人敢明說,大家只敢在私下裡悄悄議論。
許少晴的舍友們看到公告後,氣得不行。
林曉燕第一個衝回宿舍,手裡攥著手機,語氣帶著幾分激動:“少晴!你看到公告了嗎?學校給你記大過了!這也太過分了!”
另一個舍友也跟著說道:“就是!你什麼都沒做錯,他們憑什麼處分你?這不是欺負人嗎?”
許少晴坐在床沿,看著舍友們義憤填膺的樣子,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語氣帶著幾分平靜:“看到了。沒事,一個處分而己,我還扛得住。”
林曉燕急道:“你怎麼還這麼淡定?這可是記大過!以後評優評先、入黨、找工作,都會受影響的!”
許少晴沒有回答,只是低著頭,看著自己的手。
她知道,這些後果她比誰都清楚,但她現在確實無能為力。
她一個窮學生,沒有背景,沒有關係,拿什麼去跟學校抗衡?
下午下課的時候,班主任劉老師找到她,把她叫到走廊角落,語氣帶著幾分勸告:
“少晴,老師知道委屈你了。但你也看到了,跟學校作對,只會是你吃虧。聽老師一句勸,忍一忍,別再鬧了。你還年輕,以後的路還長,別因為這件事毀了自己的前程。”
許少晴看著她,心裡湧起一股說不出的失望。
她知道,班主任跟鄧哲平他們是一夥的,官官相護,自己再爭辯也沒有用。
她點了點頭,語氣淡淡的:“我知道了,劉老師。”
班主任見她這副樣子,嘆了口氣,沒有再說什麼,轉身走了。
許少晴站在走廊上,看著遠處,心裡翻湧著複雜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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