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47章 痢疾不是天罰(2)

作者:雲起昭昭·7天前

羅九娘接過聞了聞,裡面有香灰、鹽和不明草根。她不說符能不能鎮氣,只問水從哪裡來。

“東一井。”

東一井仍在停取。老婦承認昨夜從封井旁暗槽舀水,燒到溫熱便裝進碗。所謂淨水,恰好來自當前最需觀察的井臺。

縣衙沒有因她賣符便定妖言罪。符碗與取水桶先封樣,已購買者登記是否飲用;她收的二十七文暫由見證桌保管,若買家退水可取回。真正要阻止的是未經煮沸的可疑水繼續入口,不是與天爭論。

劉順被帶到鐘樓時,已經不再腹瀉。他起初說七月十二日只吃壞菜,未喝井水。沈硯白查到他負責縣衙後井第一桶水,每日開灶前會先嚐一口井水是否有土味。

“那日也嚐了?”

劉順沉默。

嚴復禮道:“照實說,不因你是最早病人便定你害全城。”

劉順這才承認,七月十一日夜縣衙後井水發渾。他怕停灶受罰,將第一桶倒進後巷,第二桶看著清,生嘗兩口後照常洗菜。倒掉的渾水沿後巷溝流向舊菜市。

“誰規定嘗水?”沈棠寧問。

縣衙沒有成文規定。前任廚役一直這麼做,劉順接班後照舊。井水有土味便多打一桶,沒味便開灶;嘗水被當作廚役自己的經驗,出了問題卻沒有停井、報井和替代供水流程。

劉順七月十一日發現渾水後曾告訴灶頭。灶頭怕午飯延誤、書吏責罰,只讓他多打兩桶,沒有向嚴復禮報告。次日劉順腹瀉,又因少上半日工會扣口糧加量而堅持洗菜。實際基礎糧並不會因請病假扣除,但灶房過去常把基礎與工食混稱,廚役並不知道區別。

責任因此不止“劉順隱瞞”。他應為生嘗和繼續用水作證,灶頭應解釋壓下渾水,縣衙則必須回答為何沒有一條讓下人安全停灶的規則。若只罰劉順,下一名廚役仍會在渾水與受罰之間選擇沉默。

嚴復禮當場釋出臨時停水牌。井役、廚役或取水者發現突然渾濁、腐味、油膜、死物或井壁坍裂,可先掛黃牌停取一刻鐘,不需等縣印;一刻鐘內由另一名井役與外街見證復看。誤報不扣糧、不罰工,故意偽報才另查。

停井期間,公灶可改領備用煮水或暫緩一餐,不得逼廚役用可疑水按時開鍋。黃牌若轉紅牌,註明原因與復開條件;復開也需留前三桶樣,不以“看起來清了”一句結束。

縣衙後井隨即停取,井臺裂縫由沈礪安與賀三木共同查。裂縫外寬兩分,內側延至井圈第四層磚,雨水確有可能進入井圈外填土;是否已滲井水仍需抽樣觀察。修縫前先搭雨棚、開外排溝,不能直接用灰抹住表面。

劉順沒有被趕出廚役隊。他暫離取水與洗菜,轉做燒柴,待無症狀滿兩日再複核。與他同灶者進入接觸觀察,但不全部送進病區。

縣衙後井、舊菜市和後來的病例聚集由此多了一條早於暴雨的水路。

沈礪安檢視井臺,發現井欄西側有一道舊裂縫,後巷地勢又比井臺高半尺。小雨時不明顯,洗鍋水和地面積水可能順裂縫進入井圈。暴雨只是把原有缺陷放大,不是憑空製造所有病例。

鐘樓板上的“邊村帶疫”被拆成三行事實:邊村入城前已有縣衙廚役發病;病例以本地人為多數;病人聚集與共水、容器和汙溝更相合。

田桂枝沒有要求所有人向邊村道歉。她要求今後再有人說“外來戶帶病”,必須同時掛出這三行。

符水老婦仍不服:“水為何偏偏今年髒?不是天罰是什麼?”

羅九娘指向堵溝圖、裂井臺和未加蓋的水桶:“溝是人多年不清的,裂縫是人看見沒修的,病人糞水倒回取水路也是人做的。全推給天,最省事,因為天不會來鐘樓認賬。”

第一個病人劉順低著頭。

他不是製造整場疾病的人,也不是無關者。他嚐到渾水後隱瞞,縣衙又沒有一套讓廚役停井而不受罰的規矩。個人選擇與舊制度一起把風險傳了下去。

鐘樓另設匿名補報箱。過去十日有過腹瀉、卻因怕封戶或扣糧未報者,可以只寫戶號與時辰;書吏上門複核時不先處罰。當天又補出七名已恢復的輕症,其中五名早於邊村入城。它們不計入當前五十三名在治或觀察者,卻進入發病時序。

最早記錄仍是劉順,因為另外五人只能回憶“大約十二日前後”,沒有值飯簿或旁證確認具體時辰。補報使早期病例更多,卻不能為了推翻流民謠言隨意把任何模糊記憶排到最前。

秦越在病例圖最前端寫下他的名字與時辰。

。順劉役廚衙縣,時辰日二十月七

。者來村邊是不也,民流是不,人的病發早最雁歸

。人的水嘗口一第衙縣替天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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