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76章 水程圖缺了一角(2)

作者:雲起昭昭·13天前

“為什麼找聞紹庭?”

聞紹庭曾巡查澂江賑料,公開退回過兩份無堤戶見證的驗訖單,也查過北境軍倉虛報馬損。他與沈礪安無姻親、同門或銀錢往來。沈礪安認為他既懂河工手續,又不在水部和北倉鏈上。

“他收下了嗎?”

“收下。他當面看過圖例,說十五日內給我一個可公開追查的文號。”

“有回信嗎?”

“沒有。”

沈礪安一個月後託人問御史臺,得到答覆是聞紹庭已離京北巡。再過兩月,水部主事梁茂告訴他,聞御史在查另一宗軍馬案,不宜催問。沈礪安沒有再走第二條正式渠道。

“你又信了梁茂?”沈硯白問。

“是。”

“為什麼每一次,都是他告訴你等?”

沈礪安沒有用怕連累家人作全部答案。

“因為正式報上去,我預籤空白單的事會先定。前六批賑料可能停付,商號會追債,水部也會把所有假賬推給我。我既想查,又不肯先承擔自己已經做錯的那部分。”

所以他選了沒有回執的御史,沒有文號的短單,各持半張圖。這樣若查成,他可以提供線索;若查不成,他仍能退回“不確定”。

缺角交付目前只有沈礪安單方證言。

程素問不知道此事,沈硯白三兄妹也不知道。清水觀當年香客簿已不在歸雁,聞紹庭隨從姓名待查。沈礪安能準確說出見面日、觀外第二株銀杏和御史右袖沾硃砂,細節多不等於真實。

核查組不把“已交御史”寫成既定事實,只寫“沈礪安稱交付”。

能旁證的第一項,是聞紹庭行程。

歸雁縣庫儲存著歷年邸報和官員往來抄錄。承熙十二年八月廿三的邸報記聞紹庭奉命巡核京畿賑料;九月初七,他確在上京,沒有離任。沈礪安所稱九月初五見面,時間上可能。

第二項是御史臺短札。

沈家案袋中沒有,程素問卻記得承熙十二年九月底有一封無署名的官封送到家中,沈礪安看後燒掉。她未讀內容,只認得封繩為御史臺常用白黑雙股。沈礪安否認收到過這封信。

夫妻兩人的記憶出現衝突。

可能是程素問記錯月份或封繩,也可能沈礪安仍隱瞞一封回信。短札不存在,不能靠爭誰記得更清楚解決。案袋火灰、沈家舊門簿和送信人都要另查。

第三項來自地圖本身。

缺口左緣有一道二次折壓,摺痕只延伸到缺角,不穿殘圖。說明這一角曾被單獨折小;紙纖維斷面上的舊油汙也與沈礪安所說油紙包裹相容。它支援缺角被另行儲存,不證明儲存者是聞紹庭。

下午,八人實測組沒有開挖空腔,只去找四枚舊樁。

第一樁在北岔廢碑下,樁頂“水七”二字還能看見;第二樁倒在河床,編號磨掉一半。第三樁被亂石壓住,露出的方位與殘圖誤差不到四十步。第四樁不在預計位置。

若第四樁被拔走,缺角交點失去最關鍵的實地基準;若只是被泥埋,仍可能找回。實測組擴大到一百步,只用探杆,不挖車槽。探到三處硬物,兩處為自然石,一處形狀方正卻埋得太深,留待有支護方案後再驗。

殘圖因此縮小了範圍,沒有直接開啟轉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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