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79章 她私藏了全城的糧(1)

作者:雲起昭昭·20天前

八月二十二日天未亮,歸雁十二口井旁都貼了一張告示。

紙是最便宜的黃麻紙,字卻寫得齊整。開頭只有八個大字:

沈氏藏糧,借飢奪城。

下面列了六筆數。

第一筆,火後好種一千七百零八斤七兩,稱作分倉,實為沈傢俬藏。

第二筆,受潮糧三百六十八斤十一兩,能發芽便能入口,卻被列作待驗,不準百姓動用。

第三筆,北祠後倉另有冬麥二百二十斤,不在公灶總賬。

第四筆,黑倉近期有糧塵,沈棠寧開倉後卻稱空倉,糧去向無人見證。

第五筆,三百畝預計收糧九千三百六十斤,已被她先記作種債、工債與損耗,不肯算給城民。

第六筆,鬆口外查用鹽、奶幹、路糧救一名自認冒用軍籍的車伕家眷,卻不給歸雁飢戶加粥。

六筆都沾著真的數字。

拼在一起,卻把播下的種、燒壞的種、尚未收穫的糧、證物倉的糧塵和外查成本全算成沈棠寧手裡的現糧。

告示末尾寫:她先讓全城餓,再以十二日糧收買人心;今日若不開北祠、織房和黑倉,明日便由饑民自取。

卯時不到,北祠外已聚了七十餘人。

不是所有人都信告示。有人只是想看倉裡到底有什麼;有人帶著空袋;也有人認出“九千三百六十斤”,以為三百畝已經收成。昨夜值守者解釋那是多項條件同時成立後的預計淨糧,人群裡立刻有人問:“既然還沒有,為什麼先寫損耗?”

一句話解釋不完留種、脫粒、蟲鼠、私種債和早霜。

解釋越慢,倉門越像真藏著東西。

梁靜慈先把北祠鑰匙交給三方見證,沒有命軍戶列隊趕人。北祠後倉屬於軍戶暫管,門前二十步拉繩,只允許每戶推一名代表進查驗區;持空袋者可留在繩外,不沒收袋,也不因帶袋先定搶糧。

“開倉!”有人喊。

“可以開。”梁靜慈說,“先報舊封,再開。誰越繩搬糧,誰賠破壞的種,不按陣營算。”

沈棠寧到場時,沒有站到鑰匙桌後。

她是告示指控的人。由她主持開倉,無論結果如何都可以被說成事先換糧。她申請對六筆指控分別核驗,並退出倉重、糧質、自己住處和外查支出的首輪判斷。

有人當場問:“你沒有官職,憑什麼申請回避?”

“迴避不是官位。”沈棠寧說,“誰的利益與結論直接相關,誰就不該獨自驗自己。”

她也沒有宣佈告示為叛亂文書。

十二張紙先按位置、糨糊、墨色和摺痕編號。撕下保全不等於禁止抄看,井旁另掛全文抄件。誰見過貼紙人,可以單獨報時辰和特徵,不以公開爭論內容作為嫌疑。

第一倉先驗北祠。

封泥完整,門縫沒有新塞糧屑。三把鑰匙分別來自軍戶、邊村和種糧見證匣。開門後,倉內只有十一袋冬麥與兩隻小袋混種,按上次分倉重量共二百二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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