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93章 阿娜依的三條規矩(1)

作者:雲起昭昭·22天前

共同牧場四個字沒有立刻寫進契書。

阿娜依要的是承認,歸雁能給的卻只有一次試行。

長草窪名義上仍在舊軍府馬地冊內。裴硯川已經削爵停職,不能替軍府割地;嚴復禮只有縣印,也無權把軍地改成民田。二十七席能決定歸雁實際控制下如何開門、用水和調配公共勞力,卻不能把一塊權屬未清的地永久送給誰。

程素問讓書吏先在紙上寫:不議歸屬,只議承熙十五年十一月初二至承熙十六年四月十五之間,長草窪的水草如何共同使用。

阿娜依看完日期,問:“四月十五以後呢?”

“重新驗泉、驗草、驗雙方實際出力。”程素問道,“誰也不能拿這五個多月的使用,說地從此歸了自己。”

“若軍府來人收地?”

“歸雁不能答應擋住所有軍令。”

桑吉冷笑了一聲。

程素問沒有改口:“能答應的是,收到軍府文書當日同時給白狼川和所有登記使使用者抄件,不先替對方清場。文書真假、許可權與補償未核清前,不以歸雁的人趕走任何一方。”

這不是保住牧場的保證,只是保證歸雁不會悄悄選一邊。

阿娜依把鞭梢上的雪抖掉:“先寫。”

書吏沒有動筆。

議事還未授權。

夜裡能趕到北門的代表只有十九人,其餘八人分守公倉、病棚、南門和水房。十九人可以按既定緊急程式討論不超過六個月、且不改變產權的臨時使用規則,門檻仍為三分之二,也就是十三票。反對意見須原樣附後;若條款涉及永久歸屬、居民私產或下一季續期,十九人無權表決。

田桂枝第一個反對。

她代表的軍戶裡有十七家靠那片草窪養馬。過去軍府不發足草料,他們自己補牆、刈草、守狼。如今白狼川願意替一支馬幫擔保,便要求共同使用,軍戶多年投入算什麼?

阿娜依沒有說草原從來屬於誰。

她報出東帳清泉眼的四戶、挖排雪溝的三次日期和一名凍傷了兩根腳趾的牧人。田桂枝也報出南牆每段用了多少石、兩匹馱馬在運石時傷了腿。雙方說的都能找人核,不是誰比誰更可憐。

沈棠寧將兩邊投入分成三欄:已發生且無法退還的舊勞力,只證明實際使用,不自動換成產權;本季為共同使用新增的清泉、補牆、除病草等勞力,按工日計入雙方份額;個人搭棚、儲草和牲畜損失仍歸個人,不許混進公共賬讓另一方償。

“草口怎麼分?”田桂枝問。

舊冊的六百匹不能用。

誰都沒有初雪後的新草量。雙方先各出兩名識草人,另請一名不在長草窪放畜的邊村養馬人,在三日內沿東、中、西三線割一方尺草樣,稱溼重、晾後複稱,再查兩眼泉每日六個時點的出水。未得結果前,只允許原本已經在窪內的牲畜留駐,不得新增。病畜單隔在下風坡,不計入共用棚。

阿娜依同意,田桂枝仍未點頭。

她真正擔心的是另一件事:“白狼川四個小帳有三百二十馬口。若明春他們又帶來五百,我們不讓進,算不算毀約?”

“不算。”阿娜依道,“登記多少就是多少。誰多帶一頭,誰自己找草。”

書吏終於在臨時牧場條款旁寫下“現有量不構成未來准入額”。

這只是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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