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承擔了二十日價格下跌和收貨風險,也沒有得到公共保底。織戶拿的是事先鎖定的工錢,韓四娘拿的是債務減少,不因德平後來賣高便自動分利潤;反過來,若德平賣低,也不能追回已沖掉的本金。
有人說這只是銀鋪賺了,不算商路盈利。
於是沈硯白把十一月十六至十二月十五整整三十日的公共商路服務賬搬出來。
這三十日經歷臨集、單票試行、換馬站、十二車被扣和互保開池。公秤複驗一百零九車次,短倉四十七批,修掌修車六十二筆,換馬住宿結清一百三十八筆,實際完成護送九趟。扣除被退的一千零八十文後,毛收二萬九千六百四十文。
毛收也能逐項對上。公秤與單票實際留歸雁四千三百六十文,短倉五千二百八十文,修掌修車公共棚位與工具份六千八百四十文,換馬站的站內份、住宿與淨草料經手收入九千一百二十文,九趟護送扣歸騎手個人直領後的組織服務份四千零四十文,合二萬九千六百四十。
馬主待付款、草戶貨款、車伕車腳、商戶貨價和互保保費都不在毛收裡。它們經過歸雁的秤或匣,卻有明確受領人;若把代收也算收入,第一夜換馬站的二千五百五十六文就能被重複寫成利潤。臨集攤戶封存的二萬文值保證也未發生賠付,仍歸各攤戶,不因封過印便算公共本錢。
被退一千零八十文按第110章原路衝減:護路管理份退六百、單票未服務段退四百八十。賬面沒有把退款同時寫進成本再從收入扣第二次。
直接成本不是隻算買材料。
秤手、倉工、車匠、守夜、站管和護路已發工資一萬零三百二十;草料燈油木料鐵件四千八百六十;裝置修補一千九百四十;票紙、封樣、驛腳與退費處理一千一百七十;郭老三傷藥先付二百;商路受扣車影響停擺兩日,已付但無對應收入的固定班錢七百二十。直接成本合一萬九千二百一十。
淨額一萬零四百三十文。
這不是歸雁第一次有服務淨額。八月至十月的四項服務曾有二萬一千五百五十文淨額,但那時主要來自既有公秤、短倉、修車和固定護送,還沒有一批由未來貨登記、錯峰生產、入倉持貨、跨季出售並完整結清的貨。
這一次,貨從債務承諾變成合格實物,債權人接貨,三類買家付款,倉儲和運輸成本扣清,才形成新商路上的第一筆完整貨物流轉利潤。
按冬糧契,公共服務淨額四成償糧債,六成留維護。
四千一百七十二文記入二百五十九萬二千文冬糧本金,累計已償由八千六百二十增至一萬二千七百九十二;六千二百五十八文進入維護賬。維護現金原餘一千二百五十五,加本期留存後為七千五百一十三文。互保池四百文與這筆維護錢分匣,不因有結餘便混賬。
鐘樓下終於有人笑了一聲。
一千一百六十六文私人利潤,一萬零四百三十文公共淨額,都不算巨大。它們沒有填回九萬零六十文首損,也沒有解除歸雁禁貿。沒收糧仍無長柳官倉入庫回單,永濟的三萬斤糧也始終沒有開放青崖溝驗倉。
可這筆錢證明,不靠低價買斷、不押宅地、不讓債務無限滾,貨也能從一雙手走到另一雙手,並讓中間做事的人得到報酬。
賬貼出不到一刻,修路工馬六擠到最前面。
他沒有看淨額,只用沾灰的指頭點成本欄。
“秤手有工錢,倉工有工錢,車匠有工錢。”他說,“修路的人也領了每日工錢。那斷腿、塌肩、以後再不能抬石頭的那份,在哪一欄?”
沈硯白指向郭老三傷藥二百:“傷情另記。”
“郭老三是這趟傷的,所以進了賬。”馬六道,“從七月修到現在,賀家老二左手少兩指,孫二魁腰傷三個月,白草窪塌溝壓壞一條腿。你們把他們當時的藥錢寫舊賬,卻拿今日的路繼續收錢。今日成本里,為什麼沒有這條路每走一車都該還給傷者的一份?”
圍在賬前的修路人一個接一個找自己的名字。
三十日成本算了已發工資、材料、裝置和眼前傷藥,也算了停擺。
沒有算長期傷殘補償,沒有算下一次塌方的準備錢,更沒有把修路人的身體磨損分攤進每一張單票、每一晚短倉和每一次換馬。
所謂淨額一萬零四百三十文,可能不是利潤。
只是有一項最貴的成本,從來沒有被允許坐上賬桌。
十二月十五日公灶發糧七百八十斤;自十一月二十五至當日共二十一日,累計發糧一萬六千三百八十斤,公糧由四萬四千六百四十八斤四兩降至二萬八千二百六十八斤四兩。油布交易不增加公糧,冬糧償債四千一百七十二文也不以糧出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