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內有人反對。
“我們剛燒掉六百多斤,他們來兩千人,一夜就吃五百斤。明日軍糧還進不來怎麼辦?”
沒人能回答軍糧明日一定進來。
沈棠寧只把後果寫在救急令旁:不發,城外八名缺食者中已有兩人無法站立,夜裡可能出現爭水搶糧;發,歸雁立即可用公糧降至三千三百六十七斤十二兩,後續每留一日都必須新增糧源或降低口糧。救急不是說糧夠,正因為不夠,才要把時限寫死。
糧車從西小倉推出時,後段馬隊裡有四十餘騎同時向前移動。
城頭弓手立刻搭箭。
阿娜依回身舉起空手,東帳前排也敲響三短一長的停馬銅片。四十餘騎在百步外停下,沒有繼續衝線。領頭者說他們只是護糧,擔心歸雁把糧先發給熟識的東帳。
擔心有理由。
行動也暴露了另一件事:這批人能在看不見統一旗號的情況下,聽一個短哨同時前移,又在第二道銅片後停住。普通家戶也會約定護隊,可這四十餘騎使用的不是各帳常見喊號,而是大晟邊軍夜運的“兩短停、一長合”舊號,只是順序倒過來。
裴硯川沒有因一個號抓人。
他命城頭記錄發號位置、先動的馬和停下所需距離,同時讓六名代表重新說明後段隊伍歸屬。阿娜依只認其中九騎是赤角部護畜者;西小帳代表認出十一人曾在三年前撤民巡騎服役;其餘二十三人來自沿途併入群,自稱為保護家眷臨時結隊。
二十三人裡,十七人的短弓弓梢纏同色黑麻,箭囊都是十二支一束。家用獵箭長短不一,他們的箭桿卻幾乎等長,鐵簇有磨去軍記的平痕。
望臺繼續看後段。
不只是四十三騎。
六百零八匹馬中,真正有人騎乘的四百二十六匹。除去各帳已登記的獵手、牧人和護畜者,仍有一百八十六人沒有家庭共食圈,吃住由六輛灰篷車統一供給。六輛車不裝老人孩子,車轍深,車旁始終有四人輪換。
嚴復禮問:“車裡是什麼?”
灰篷車的領隊回答:“帳糧和修車鐵。”
“開車驗看。”
“我們沒進你們的城。”
這句話也有道理。人在城外,歸雁不能因為他們求一碗糧便取得搜遍私車的權力。
沈棠寧將條件拆開:“不願驗車,可以不靠白灰線,也不領歸雁糧。傷者照救,水按人給。若要讓六輛重車進入安置區,或由車隊代領共食糧,須由車主在場開篷,只驗會傷人的軍械和實際糧數,不抄私貨價。”
領隊拒絕開篷,也不後退。
首夜糧照常發給已經實點的家戶圈,沒有發給六輛車名下的一百八十六人。那一百八十六人並非因此被判敵軍;他們可以各自加入真實共食圈,也可以退到外線自食。可六車既不說明共同補給關係,又要求整隊保持武裝領糧,歸雁不能把這當普通散戶。
他們的四十六斤八兩沒有退回總倉,也沒有交給其他遷民,暫時封在白灰線內。其餘一千八百三十一人的四兩份共四百五十七斤十二兩已經實發。此刻歸雁手中物理可用糧為三千四百一十四斤四兩,其中四十六斤八兩已有救急令用途、等待一百八十六人選擇個人核領;真正尚未承諾的仍是三千三百六十七斤十二兩。
沈硯白試著按六車分別詢問姓名。第一車報三十一人,第二車三十人,後四車都答不清本車人數,只說聽領隊統一叫號。十七人能說出原村和兩名同行鄰居,四十九人只有舊軍籍或撤編木牌,餘下一百二十人拒絕離隊單答。拒答不等於敵軍,卻證明“沿途臨時護家”不足以解釋他們為何沒有一戶願意認領的老人孩子。
六車的挽馬也與遷民牲畜不同。馬口有足量炒豆,蹄鐵近期換過,車軸塗新脂;同路孩子兩日缺食,這六車卻有穩定料源。若糧真只是各帳共有,代表應能說出哪些家戶出了糧、誰有分配權。領隊只說軍情緊急,不肯交代來源。
戌末,一輛灰篷車的左輪陷進凍坑。
車身傾斜時,篷布內的木箱撞開一角。掉出來的不是修車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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