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家流放,我在邊關建新城》第168章 第一筆城稅(1)

作者:雲起昭昭·21天前

二月初七,馬背泉換馬站的灰運回歸雁,裝了三隻破筐。

第一筐是燒裂的欄木,第二筐是從北橋拆下的彎釘,第三筐只有幾塊沾著井泥的碎磚。敵騎正月十六燒掉草棚、木欄和回執櫃,北橋本就未修完,又被拆毀;投入井裡的兩具死馬次日已由巡路人拖出焚埋,井口卻仍封著,水沒有複驗。

燒燬二十一日後,馬背泉仍只能繞行。

繞東溝多走七里,輕車能過,六百斤以上的重車遇凍融便會陷在兩處低窪。商貨可以暫等,春種、傷員和黑石堡糧車等不起每趟多走半日。

工匠房屋席、車馬商路席與三名無直接利害的住戶一起列出最低修復,不重建客鋪、寄馬欄和收費櫃,只恢復一條能走的橋道、水點與三處排水。

北橋單車道需四千二百八十八文:木料一千九百八十,鐵箍麻繩七百,工錢一千四百四十,三級風險一百六十八。

封井清洗、隔槽試水需一千三百三十二文:石灰、炭、繩桶和替代水槽七百八十,工錢四百八十,風險七十二。

東溝三處車轍與凍溝排水需二千八百一十八文:石木九百九十四,工錢一千六百八十,風險一百四十四。

兩塊限重牌、四處里程標和每日查路板四百八十文。

合計八千九百一十八文。

這不是精修價。橋只准單車過,井水須連續兩日複驗合格才開,草棚和宿鋪仍不建。若春解沖壞橋腳,還要另議;今日寫八千九百一十八,不能拿它保證整年不再花錢。

維護賬總額七百一十八文,其中二百文仍是鹽課母權封保,爭議未結不能挪。可動只有五百一十八。風險匣九百六十七文是既有事故準備,不是修橋木料錢;本次三項危險工的三百八十四文須隨工程另提,不能先把傷者的錢拿去造出下一處危險。

缺口正好八千四百文。

“收路費。”韓四娘說。

她是車馬商路兩席之一,自己也有織機、貨單和偶爾僱車的作坊。她提出裝貨重車每次十二文,輕車六文,成隊馱畜每匹一文;空車原路返回不重複收。誰壓壞路,誰多擔。

南磚市先遞來六十三戶聯署。

“為何只收走路的人?”一名泥草婦問,“路通了,糧價、鹽價、柴價都少車腳。城裡有鋪、有倉、有大屋的人,哪怕一月不出門,得的好處也比我多。應當讓富戶多出。”

有人提議按房屋間數,有人要按商貨存量,還有人說十二家大商戶先各交五百,餘下再攤。

大商戶不全反對出錢。

他們反對由別人看一眼屋門便定“富”。一間鋪可能壓著三筆到期貨債,一座倉裡可能全是寄存貨;韓四娘去年交四十二匹油布,收進的錢先付織工、煮油工和舊債,不能把貨值都當成她能拿出的現錢。德平銀鋪櫃裡銀多,也有他人寄兌款,若按櫃中銀數徵,等於拿存戶的錢替銀鋪交稅。

馬六把另一張賬掛出來。

十一月十六至十二月十五,歸雁公秤、短倉、修車、換馬和護送五項毛收二萬九千六百四十文,直接成本一萬九千二百一十。原來寫淨一萬零四百三十,補提八百四十三風險後,真實淨額九千五百八十七;其中三千八百三十五償冬糧債,五千七百五十二歸維護,後來又為舊傷、秤具、凍坡和站點支出。

這是公共商路服務的淨額,不是十二家商戶的利潤。

“路確實賺過錢。”馬六說,“賺的錢也確實回過路。如今橋燒了,賬裡只剩五百一十八可動。若再按商貨毛數收一遍,就是把貨價、單票、倉費和新稅混成一鍋。”

百姓要求富者多擔仍有理由。

一家日進百文的鋪子和一戶靠四兩基礎糧過日的人,同交六文,承受不同。可土地剛開始做守業頁,房契又有離城、安置和拆屋爭議;此時按田屋分等,會先把權屬未定的寡婦、暫住戶和代耕者當成有產戶。按存貨徵,又會讓寄貨人、債戶和掌櫃重複承擔。

何秀禾問:“那是不是誰有錢誰永遠不用多出?”

“不是。”程素問答,“是先找一種能說明為什麼收、收哪一筆、用到哪裡的錢。以後若要按淨利、田屋或常住受益徵,先把淨利和田屋查到能讓本人申訴。”

。稅頭人或賦田城全增新票三十憑權有沒席三十

。名稅白空下留久永橋座一修借可不,式程報上和徵附方地式正走須,等分期長富貧按戶住有所把要若;核退可賬、務服隨費、確明限期、確明途用是提前,費務服路道期限設開務縣以能禮復嚴

。算預新和程工完未、支已、收已開公須收續,停即到先件條一任足收或期到。文百四千八限上,費試護維路道日十三寫只此因稿一第

。值貨按不費

。失消上賬從不本助救共公讓,次車際實記須但,收免且行先可運、傷抬、火救;收不糧柴下以斤百戶家和親探、乘騎、步徒。計再貨新裝另,收重不回返日當路原按車空。收不畜馱用家下以匹四,文一匹每畜馱隊上以匹五;文六車輕下以及斤百六,文二十次一車重上以斤百六載裝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