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保護冊裡尚未核清舊籍的人不會因不能投票就少領急傷水糧,也不會因公開反對新約被逐出城。表決權與基本保護沒有被寫成同一件東西。
五頁最前另有一段界限。
新約只約束歸雁縣內公共資源、共擔代表和本地承接軍令的程式,不改朝廷刑判,不授土地所有權,不替縣衙創設新田賦,不處分軍府軍械,也不約束沒有簽字的外縣與部族。嚴復禮的縣印只落在現行縣務可以執行的部分;裴硯川的軍印只確認涉及地方資源的軍方承諾;兩枚印疊在一起,也不能變成一道新朝廷。
新約自二月二十四日起試行九十日。期滿逐條複核續廢,不因沒人及時提出新文字便整體自動延長。九十日不是說規則只值得活九十日,而是沒有一代人可以替後來者一次答應永遠。
沈棠寧坐在旁聽席。
她的三十日主持暫停沒有因新約將自己的錯誤寫進去便解除。她只能提交自己簽過的緊急工債頁、趕工批和調水申請作為條文來源,不能替五頁作末輪總結,也不能在“這本來就是我的意思”之後要求一個固定席位。
有人問她,新約若早半年有,會不會少死很多人。
“不會自動少。”她說,“有人會不報賬,有人會借緊急繞過去,也有人明知能申訴卻不敢來。它只能讓繞過去的人多留一張能被抓住的紙。”
“那還叫新約?”
“叫。”何秀禾在決定席答了,“以前抓住紙,也不知道該交給誰。現在至少寫了誰必須接。”
十三席沒有替全城直接透過五頁。
二月二十二一整日,全文分送十二處共食點、軍眷棚、學徒認字屋和往來冊查驗處。每一處都須把“新約不改刑判、不自動免債、不把軍權交給民席”念在前面。新借糧的五戶中有兩戶在共擔冊內,他們的借糧與表決資格同時公開;收下公債不取消投票資格,也不能換來多一票。
次日,首輪二千四百三十八名共擔冊成員中,二千二百一十四人到場。保護冊與往來冊中未選擇共擔者不能替代表任期投票,卻仍受第五條保護,也能提交對條文的反對意見。新登記未完成者進入下一輪名單,不臨時補進今天的票數。
五條分別投票,不把最受歡迎的申訴條款綁著軍令條款一起過。
任期與授權條款,二千零四十六票同意,一百二十六票反對,四十二票空白。
公開賬條款,一千九百零八票同意,二百二十七票反對,七十九票空白。
軍令與地方資源條款,一千五百一十二票同意,五百一十八票反對,一百八十四票空白,是五條中反對最多的一項。
代表留任複核條款,一千七百六十票同意,三百一十九票反對,一百三十五票空白。
申訴收件條款,二千零一票同意,一百四十八票反對,六十五票空白。
每一組都合二千二百一十四票,沒有將空白塞進同意。五條均超過投票前公佈的過半門檻,新約整體成立。
嚴復禮在縣務執行頁落印。
裴硯川於日落前從北卡回來。他逐字看過第三條,在軍方承諾頁簽下姓名與守備使印,沒有在其他四條上冒充縣令或共擔代表。十三席成員分別在交接頁簽名,承認自己的席位二月二十五日照舊到期。
當天歸雁再發一千零八十八斤,餘一千五百一十七斤八兩。黑石堡二十二、二十三兩日各發三百六十斤六兩,由五千零十一斤四兩降至四千二百九十斤八兩。新約第一天便把六千五百二十八斤商債、三萬四千一百四十四斤軍糧債和只夠次日一輪後餘四百二十九斤八兩的倉底同時寫上牆。
沒有一筆債因五張紙消失。
鐘樓準備落鎖時,嚴復禮取出昨日黃匣中的第二道內封。
封面寫明,沈家全員、裴硯川與歸雁縣印官到齊後共驗。如今受詔人都在,三方先核騎縫、紙號和內封繩結,再由沈硯白展開附條。沒人因為剛透過新約便拒讀朝廷文書,也沒人先用新約宣佈京詔無效。
附條規定,自驗詔次日起十日內,沈家與裴硯川必須啟程。裴硯川若抗命,另依軍法追責。
沈家若不回,後面還有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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