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德站在一旁,恭聲道:“老人家說,這隻能算頭一塊樣布,算不得成品。線還不夠細,織得也不夠密,穿在身上怕是扎得慌。但他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了——要先把紡線的工藝再精進,線細了,布才能細。”
寧珂點了點頭。
“他有沒有說,大概要多久才能織出能穿的料子?”
雲德想了想:“老人家說,若是一切順利,再琢磨兩三個月,便能織出貼身不扎的料子來。但若要織出像江南綢緞那般細膩的,他說十年八年也未必做得到。”
寧珂笑了一下:“不必跟綢緞比,羊毛有羊毛的用處,能保暖、耐穿、便宜,便是好東西。你跟他說,本宮不急,讓他踏踏實實地做,該添人手添人手,該添工具添工具。”
說完這話,自己卻頓了一下,低頭又看了看手裡的樣布。粗糙的灰白色表面在指腹下微微發澀,周工匠說過,這樣的料子,貼身穿確實是不行的。
可誰說羊毛非得貼身穿?
自己怎麼就忘了呢,寧珂簡直想拍自己腦袋一下。
忙糊塗忘記了在現代毛衣從來就不是直接貼皮的,裡頭有秋衣打底,外頭有外套罩著,毛衣是夾在中間的那一層,不貼肉,足夠暖和就行。而羊毛紡成線之後,不是非得在織布機上織成布的,用兩根籤子一針一針織出來,織出來的東西有空隙、有彈性,比織出來的布更保暖。
那個叫毛衣。
而她——會織。
寧珂差點沒忍住笑出來,上輩子大學裡閒得發慌,跟室友一起買毛線織圍巾手套,放假以後無處可去,便織上一點消磨時間。雖然手藝稀鬆,織出來的東西歪歪扭扭,但那種一針上一針下的基本針法,是刻在肌肉記憶裡的。不需要織布機,不需要工匠,兩根竹籤子就能上手。
她抬起頭,叫住了正要退下的雲德:“等等。”
雲德停下腳步:“娘娘還有何吩咐?”
“回頭你跟周工匠說一聲,那線不必一味求細。先紡出韌勁足、粗細均勻的線來,比筷子尖粗些也無妨。線紡好了,本宮自有別的用處。”
雲德雖不解其意,還是恭聲應道:“嗻。”
“還有,”寧珂又補了一句,“讓他打幾副竹籤子送來,比筷子略細些便好,一頭要尖,一頭要圓,長不過一尺。打四五副也夠了。”
“竹……籤子?”雲德愣了一下。
“對。”寧珂笑道,“你只管送來便是。”
雲德滿腹疑惑,見皇后沒有多解釋的意思,便不再多問,躬身退了下去。
寧珂又低頭看了看那塊樣布。
粗糙、扎手、不漂亮。
卻是這個時代第一塊由毛線織出來的‘布’。
寧珂把它疊好,放進了書案的抽屜裡。關上抽屜的時候,手指無意間碰到了一樣東西——是順治送的那枚玉馬玉佩,被隨手放在了抽屜的角落裡。她頓了一下,拿出來看了一眼,收在了自己的妝奩裡。
不是不喜歡,只是覺得戴在身上怪沉的。
三月底,和順公主已經習慣了入宮學習。
這一回,公主來的時候,博果鐸也跟著。姐弟倆到的時候,南三所的孩子們正在院子裡玩——幾個年紀小的在追著一隻皮球跑,年紀大些的坐在廊下,一人捧著一本書,跟著周先生的節拍朗讀千字文。
博果鐸一進院子便走不動路了,眼睛黏在那隻皮球上,腳下一步一步地往那個方向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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