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賬:萬妖未竟錄》第71章 姬衡的責任欄(1)

作者:物鏡天誠·2天前

姬衡到倉時,自己的座位被人搬走了。

長案後只留一張窄凳,和其他陳述人用的一樣。他看了一眼,沒有叫人換,袍擺收好便坐下。重經署隨員站在門外,帶來的封卷箱進不了門。

謝無咎先出示庚三十二封存段。姬衡認得金墨,也認得自己的批字。他批准將爭議卷封入重經署,後來又同意把同類官錄擴大到北冥外三處。

書吏問妖條是誰補的。

“沒有證據指向我執筆。”

門外圍觀者立刻罵起來。有人把沈照夜腕上的墨傷指給他看,叫他別拿空欄躲。姬衡沒有改口。他讓人把鹿蜀八命和石槐生誤錄的副紙也掛出來。

“地方各寫各的,死的人不會少。”

火盆婦人從人群裡喊,統一官錄也收過她的名稅。

姬衡答名稅不在北冥原欄。

“欄是你們送的。”

“改稅的人應當留責。”

“你擴大官錄的時候留了誰的責?”

姬衡停了一會兒,指向自己面前的責任紙。

書吏己經寫下批准封存和擴大適用。紙的後半仍空,等庚三十二補造責任。圍觀者不接受只寫兩項,幾次要往空處填姬衡親筆,都被謝無咎擋住。

沈照夜沒有動辨言。姬衡承認的是現存批令,原件就在桌上;他否認親筆補造,也不能靠能力替代缺失的執筆證據。

重經署賬隨後搬進來。遷村銀核銷、共妖告示用墨、爭議卷封存費都經過姬衡許可權範圍。每一筆有批准印,實際領銀和執筆卻分在不同欄。姬衡認自己的印,不替下屬認領空名。

七童家屬拿出第一筆返銀憑條,問他這錢從哪裡來。

姬衡看到賬底舊印,承認重經署曾把遷村銀併入舊案整飭。他說當時的理由是封存疫區和停用爭議礦道,不認自己知道七童被寫成猙食。

童役姐姐問他有沒有查過。

“沒有查到七個名字。”

“那你封什麼?”

姬衡沒有答辯,把這句也讓書吏寫進責任欄。他在未查明七童姓名仍批准封存一行下面按了印。

門外有人要砸他的官印。沈照夜攔住。官印留著,才能對合他簽過的批令。那人罵她護姬衡,她讓他把砸印的名字寫下。對方把石頭扔在門邊,沒有寫。

午後,爭議卷封箱被抬到長案前。依照舊規,姬衡一枚金印就能繼續封存。書吏把封條遞給他,他接了,卻沒有落印。

三地持有人己經各佔一處見證位。謝無咎要求爭議卷以後開封、改欄或轉運都留下當值憑條,單枚金印只記姬衡意見。姬衡問若地方惡意刪去鹿蜀八命,誰來擋。

溫尺素把八份傷證袋放到側桌。

“原件不跟類名走。”

姬衡看了很久,把金印按在自己的責任紙上,沒有按封條。封條上的唯一封存位被書吏劃掉,改成原件持有人、當值見證和執行經手三處。三處當日都有人,往後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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