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趁夜去砸新經。
第一錘落在共妖二字上,只崩掉一塊金漆。第二錘還沒抬起,沈照夜用舊斷索纏住錘柄。她腕上的墨傷沒有好,拉一下便滲血,仍沒鬆手。
砸碑的是西海拾荒人。他賣過殘頁,又因賣殘頁失了住籍,認定只要官經還立著,旁邊的證寫多少都沒用。
“上面也有八條人命。”沈照夜說。
拾荒人罵那是姬衡寫的。
“鹿蜀殺的,不是他寫了才死。”
錘柄慢慢落下去。
新經裡混著判詞、事實和沒有驗過的歸類。全砸了,夔九的礦道罪證、石槐生誤錄和謝無咎執行過的舊令也會一併成為無人認領的碎石。沈照夜不肯再用一部經壓另一部,也不肯用燒燬代替複核。
刻工把崩掉金漆的位置鑿平,原本準備補回共妖。鹽工拿來一塊窄木條,塞進鑿槽。他的舊工號牌早己碎了,新領的北冥宿牌背面卻寫著一行小字:曾搬私經,未曾作證,停糧一日。
這是他的申辯。
重經署不收,他便釘在共妖判詞旁。木條太厚,擋住了後面兩行官文。刻工要拔,摘牌獵官說這是待驗物,未驗不得毀。兩套舊規第一次撞在同一塊石上,誰也沒有足夠的印把另一條壓下去。
姬衡天亮後才來。
他讀完鹽工的申辯,說“未曾作證”無法核實。鹽工也承認,他搬過封箱,聽過許多話,只是不曾答應把自己的工號交給沈照夜。到底算不算證人,應由誰定,他說不清。
姬衡讓刻工把木條移到石碑背後。
鹽工不答應。他丟過一次工號,不想再把話藏到看不見的地方。爭執拖過半個早晨,排隊領重經副本的船己堵到水道外。刻工若不繼續落印,今日沒有一艘船能返航。
最後,他們把木條削薄,嵌在官文右側。上方鑿了三個字:申辯欄。
木條還厚了一線,刻工用刀背往裡敲,敲到第三下裂開一角。鹽工把裂角撿起,想拼回去,槽裡己經塞不下。他只得把那一角收進袖裡,申辯末句因此少了半個字。
姬衡沒有在這三個字下落印。他只要求每一項申辯保留來源,不得借空欄刪改官文。沈照夜同意,另補一條:官文也須保留簽發與證據來處,不能只留判詞。
兩句話都沒有成為天下鐵律。它們先寫在北冥發出的十二份副本上。第五份的申辯欄只有一指寬,第六份刻工嫌麻煩,乾脆留了半面空白;第九份被重經署扣下,第十一份讓船工藏進煤灰,字幾乎看不清。
但沒有申辯欄的舊版到了碼頭,領經人反而不肯簽收。他們怕下一次共妖判詞落到自己頭上,無處寫曾做過什麼、沒做過什麼。
午後,重經署撤掉“唯一官本”的木牌,換成“官錄正本”。正字仍在,唯一二字沒了。
沈照夜看著工人刮字,沒有覺得贏。南荒封名告示仍有效,西海鹽棚裡還有人等船,老賬房和食名賬缺頁也沒有回來。官經只是從不能碰的判詞,降成一份必須擺出來源、容許旁證追問的文字。
姬衡站在空下來的木牌旁,問她這樣能快過下一場妖患嗎。
沈照夜說不知道。
水道外忽然傳來撞船聲。第一批帶申辯欄的副本己經搶著出埠,船身互相擠住,溼紙散了一河。船工跳進水裡撈,先撈有空欄的,官文完整卻沒有空欄的幾份順流漂遠,無人去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