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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紙傘行做滿三個月後,掌櫃把一間臨街小屋交給我。
屋裡不大,前面能擺二十把傘,後面正好放制傘案。
“這是分號,往後由你照看。賬目、用料和收徒都由你安排,每月按盈餘分成。”
我捧著鑰匙,先問自己能否把名字寫在匾上。
掌櫃笑了。
“店交給你,不寫你的名字,難道寫我的?”
我請木匠刻下南枝傘坊四個字。
匾額掛起那日,許祖母送來一隻木架,許硯書搬來賬櫃,藥鋪的夥計也幫我將新傘擺到門外。
沒有人讓我先證明自己值不值得擁有這間屋。
第一批傘賣出去後,我給學徒們結了工錢。
年紀最小的姑娘叫阿杏,她數完銅錢,又退回來兩枚。
“師父,我昨日弄壞了一張傘面,這些該扣掉。”
我把銅錢推回去。
“傘面是竹夾鬆了,不是你的錯。該換的是工具,不是扣你的飯錢。”
阿杏把錢收好,問我為何記得這樣清楚。
我看著牆邊那排完好的竹夾。
從前沈家的工具壞了,娘總說我手巧,克服一下便是。
姐姐用的刻刀鈍了一點,爹當天就會進城買新的。
如今我也能決定,誰不必靠忍耐來證明自己能幹。
半年後,姐姐來到了傘坊。
她沒有帶娘和哥哥,只提著那把修過幾次的雙層喜傘。
“南枝,我想請你換掉內層的竹骨。”
我讓學徒照普通客人的價目接單。
姐姐把傘留在櫃檯上,卻沒有離開。
“我後來才知道,那些骨都是你的。娘把刻著名字的地方刮掉時,我應該攔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