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際殖民?看我華夏全民封神》第10章 第五殿·閻羅王·包拯·叫喚大地獄(1)

作者:友偉君·7天前

五莊觀的後山,那棵小苗已經長出了六片葉子。最早的那三片已經變大了,顏色深綠,邊緣微微卷起,像是有了一些歲月的痕跡。清風從月亮門走出來的時候,手裡端著一碟桂花糕。他把碟子放在廊下的石階上,在小竹身邊蹲下。

“第五殿今天要來人。”清風說。

小竹抬起頭:“第五殿是誰?”

“包拯。閻羅王。”清風頓了一下,“他以前是第一殿的。因為放了一個冤魂還陽,被貶到第五殿了。”小竹愣了一下:“放冤魂還陽?閻王還能幹這種事?”清風想了想:“那個冤魂是個老兵,打仗死了,但他的老孃還在等他。他在地府門口站了七天,不喝湯,不投胎。包拯看著不忍心,就讓他回去了。讓他回去跟他娘說一聲再回來。”小竹沉默了一會兒:“那後來呢?”

“後來他回去了。他娘已經死了三天了,他跪在靈前磕了三個頭,自己回來了。”清風的聲音很平,“他回來的時候,包拯還坐在殿裡等他。包拯說‘你回來了?’他說‘回來了。’包拯說‘走吧,去投胎。’沒有多問一句。但這事被上面知道了。包拯被貶到了第五殿。”清風指了指碟子裡的桂花糕,“他喜歡吃甜的。據說他辦公的時候嘴裡總要含一顆糖,不然批不動卷宗。第五殿的判官們都知道,來找他批案的時候,案卷旁邊最好放一塊麥芽糖。放了,他批得就快。”

小竹低下頭看著那碟桂花糕,想了想,沒有拿。她站起來,走回廊下鋪開一張新紙。她畫了一個人坐在案桌後面,面前攤著卷宗,桌上放著一碟切成小塊的桂花糕。那個人看起來不太高興,嘴角微微往下壓著,但他的手邊放著一顆剝開的麥芽糖,沒吃。她在畫的旁邊寫了一行字:“第五殿·包拯。聽說他是因為心軟被貶的。但他從來不承認。”

第五殿的門是關著的。門不大,漆是黑色的,沒有任何花紋。門上沒有匾額,只在門楣上方嵌著一塊很小的銅牌,上面用極細的筆畫刻著三個字——“第五殿”。周景山在門前站了片刻,然後伸手推門。門沒有鎖,輕輕一推就開了。一陣風從門縫裡湧出來,帶著一股淡淡的甜味,像是桂花,又像是麥芽糖。

殿內的光線比前面幾殿都要亮一些。不是燈光,是一種暖黃色的光,像是黃昏時分從窗外照進來的那種,不刺眼,但很均勻。大殿的佈局很簡單:一張案桌,兩把椅子,一摞卷宗。案桌後面的牆上掛著一幅字,字跡粗獷有力,筆畫重到像是用刀刻進紙裡的——“鐵面無私”。字下面掛著一塊白色的絹帛,上面寫著另一行字,筆跡和上一副完全不同,微微有些傾斜:“偶爾私一下也不妨。”

案桌後面坐著一個人。他穿著一件黑色的官袍,沒有花紋,袖口收得很緊,領口扣到最上面一顆釦子。他的臉很黑,是那種常年在外奔波曬出來的黑,不是天生的。他的額頭飽滿,眉骨高,眉形鋒利,微微上挑,像是天生就帶著三分怒意。但他的嘴角微微往下壓著,不是兇,是一種“我已經看穿了你”的表情。他手裡握著一支筆,正低頭在一本案卷上寫著什麼,筆尖落得很快,唰唰唰的,像是在趕時間。他的左手邊放著一碟桂花糕,切成小塊的,碼得整整齊齊。碟子旁邊還有一顆麥芽糖,裹著糯米紙,已經剝開了,但還沒吃。案桌右上角放著一隻粗陶杯,杯裡的水是溫的,杯沿有一道細細的裂紋。

包拯。第五殿閻羅王。

他聽到腳步聲,沒有抬頭:“你們是前面幾殿放過來的。本王知道你們的事。輪迴之力在第十殿,轉輪王手裡。但你們得過十殿才有資格見他。本王這裡是第五殿。”他寫完最後一個字,把筆擱下,抬起頭。他的目光落在周景山身上,停了兩息,又移到他身後每一個人身上,最後落在小麟身上,多停了一瞬。他沒有問那是什麼,只是收回了目光,伸手拿起那顆剝好的麥芽糖放進嘴裡,含住,然後開口,聲音比剛才含混了一點點:“本王這裡叫喚大地獄。本王複核前四殿的刑罰。覺得自己冤的,到了本王這裡,可以喊。喊得有道理的,本王重審。喊得沒有道理的——加刑。”他頓了一下,把糖換到另一邊腮幫子,“本王這裡還有一座望鄉臺。亡魂到了第五殿,可以登臺看陽間最後一眼。看完,願意走的,本王送走。看完,不願意走的,本王可以留。還有一個——誅心小獄。十六個小獄,專審那些‘表面一套、背後一套’的。陽間的好人,到了這裡不一定是好人。陽間的壞人,到了這裡也不一定是壞人。本王不認臉,本王認心。”他嚼了嚼把糖嚥下去,“今天送來了三樁案子。你們替本王審。審完了,本王給輪迴之力。”他把三本卷宗放在案桌上,“第一樁,告自己的。第二樁,告別人的。第三樁——告本王的。”

周景山拿起第一本卷宗。封面沒有名字,只有一行字:“我殺了人,我想認罪。”翻開,裡面不是卷宗,是一封信。信是手寫的,字跡歪歪扭扭,像是用不慣筆的人寫的:“我叫王順,是個屠戶。我殺了人。那個人不是壞人,他是來收賬的。他催了我三次,我拿不出錢來。第三次他來的時候,我正在殺豬。我手裡拿著刀,他衝我喊了一句‘你還不起你還開什麼鋪子’。我就捅了他一刀。我跑了幾十年,我一直在想這件事。我死了,我要認罪。我……我想去該去的地方。”信紙的下角有一塊深褐色的痕跡,像是被什麼液體浸過又幹了,不知道是血還是淚。

周景山看完,把信放回卷宗裡,抬頭看向包拯:“大人,這樁案子——他自己已經認了。為什麼還要再審?”包拯把案桌上那顆麥芽糖拿起來,剝開糯米紙,放進嘴裡,含了一會兒,才開口:“因為他殺的那個人,沒死。”他說得很慢,像是在等糖化了,“那個人被他捅了一刀,沒捅到要害。住院住了三個月,出院了。後來他自己開了一家鋪子,生意不錯。王順不知道。他以為他殺了人,躲了幾十年,躲到自己死了。到了本王這裡,他說他要認罪。”

沈巍走過去拿起那封信,仔細看了一遍:“這封信是他自己寫的?”包拯說:“他自己寫的。他寫完就被鬼差帶走了,本王留了他的卷。”沈巍沉默了片刻,把信放下:“他的罪不是殺人。他的罪是‘逃了幾十年,以為自己殺了人’。他欠的不是命,是時間。”包拯把麥芽糖嚥下去了:“所以本王不判他殺人。本王判他——他自己跟自己過不去。發往叫喚大地獄,三年。三年裡每天聽一遍‘你沒殺人’。讓他自己聽見,信了,就出來。信了之後,他才能去投胎。不然他投了胎,下一輩子還會覺得自己欠了一條命。”

周景山放下第一本,拿起第二本。封面寫著一個名字:“張翠蘭,告其夫趙大柱”。翻開,裡面是一份申訴狀,字跡工整,像是請人代寫的:“我丈夫趙大柱,生前屢次毆打我、辱罵我,將我趕出家門。我死之後,他也死了。到了第五殿,他聲稱‘夫妻爭吵乃家務事,不涉罪業’。請閻王大人明察。”申訴狀後面附著一頁紙,紙上有七八個手印——鄰居的、村長的、接生婆的,都是按了手印證明張翠蘭被打過。那些手印深淺不一,有的很重,像是按下去的時候帶著氣憤。有的一看就是老人家的,指紋都磨平了。

周景山看完,把卷宗放在案桌上:“大人,這樁案子,您怎麼判?”包拯沒有立刻回答,他把碟子裡最後一塊桂花糕拿起來,咬了一口,嚼完了,才說:“本王判他——進誅心小獄第七獄。第七獄專審‘家暴’。”他頓了一下,“他以為打老婆是家務事,死前還覺得自己沒做錯什麼。到了第七獄,他會‘變成’他老婆。被他打過幾次,他就‘體驗’幾次。體驗完了,如果還不認——換第八獄。”

周景山問:“第八獄是什麼?”包拯說:“第八獄,專審‘偽善者’。面上大善人,背地裡豬狗不如。第七獄讓他‘體驗’被家暴的滋味。第八獄讓他‘看見’自己在外人面前的笑臉。兩張臉放在一起,他自己看。看完了,還覺得自己是對的,換第九獄。”沈巍把卷宗翻到最後一頁,那裡有一張趙大柱的申辯狀,只有一行字,筆跡很重,像是摁著筆寫的:“夫妻之事,外人莫管。”沈巍把那頁折起來,擱在案桌上:“大人,第九獄是什麼?”包拯說:“第九獄,專審‘死不認錯’的。那種人不需要體驗,不需要看。他們只需要一件事——坐在一個房間裡,面前放著一面鏡子。鏡子裡會一直重複播放他做過的事。不放別人的,只放他自己的。他看到什麼時候願意說‘我錯了’,什麼時候才能出來。趙大柱如果到了第九獄,他會在鏡子裡看到張翠蘭被他推倒、被他扇耳光、被他趕出家門的畫面,一遍一遍地放。他要是能看完一千遍還不認,他就永遠別想出來。他要是認了,哪怕只認一次,門就開了。”

聶小倩站在隊伍中段,聽到“張翠蘭被他推倒”時手指微微攥了一下,沒有說話。但她的目光落在案桌上那封申訴狀的末尾,那裡有一行補充說明,字跡很淺,像是猶豫了很久才寫上去的:“趙大柱生前從未在外人面前打罵張翠蘭。外人皆視其為‘老實本分的莊稼漢’。但關起門來,張翠蘭身上常年有傷。此案若非張翠蘭死後申訴,無人知曉。”她輕聲問了一句:“那她呢?張翠蘭去了哪?”包拯看了她一眼:“她走了。她說了一句話——‘我不恨他了。我就是想讓別人知道。’”周景山把第二本卷宗放回案桌上,聲音不高:“她等了多久?”包拯說:“等了十七年。趙大柱死了七年之後,她才死的。也就是說,她活著的時候等了十年。趙大柱死的時候,她沒去送。她只是站在自家門口,看著他被人抬走,然後回了屋。之後沒有跟任何人提起過他。”

第三本卷宗。包拯沒有把它推到周景山面前,而是自己拿起來,翻開看了片刻,然後合上,擱在案桌右上角:“這樁案子,本王自己審。”他說得很慢,“你們不用管。”周景山看著那本案卷的封面——封面上沒有名字,但有一行極小的字:“告閻羅王包拯,任第一殿時私縱冤魂還陽。”是彈劾狀。周景山沉默了片刻:“大人,這樁案子,您打算怎麼辦?”包拯的手指在案桌上敲了兩下,第一下輕,第二下重:“本王不打算怎麼辦。本王做都做了。有人要告,就讓他告。但本王不會改。”他的聲音忽然低了下去,比剛才低了很多,“那個老兵……他回來的時候,本王問他‘你看到她了?’他說‘看到了。她躺在靈床上,穿的是她最體面的那件衣裳。她是個裁縫,一輩子給別人做衣裳,自己只留下了那一件。’本王問他‘那你跪了沒有?’他說‘跪了。磕了三個頭。她聽不到,但我知道她聽得到。’”包拯把碟子裡那塊桂花糕的碎屑攏了攏,攏成一堆,又攤開,“他走的時候,本王跟他說——‘下輩子,別再當兵了。’”他頓了一下,“本王知道自己不該放他。但本王不後悔。”

周景山沒有再追問。他站起來,走到大殿側面。那裡有一扇小門,門是木頭的,沒有上鎖。他推開門,裡面是一條不長的甬道,甬道盡頭是一座石臺。石臺不高,邊緣磨圓了,檯面泛著青白色的光。臺子正中央刻著一個字——“望”。“望鄉臺。”包拯站在他身後,“本王被貶到第五殿之後,自己修的。亡魂到了第五殿,可以上來站一站。站上去,就能看到人間最後一眼。本王把望鄉臺放在第五殿,是因為第五殿是複核的最後一關。過了第五殿,就是第六殿到第十殿的受刑和輪迴。在受刑之前,本王想讓他們再看一眼。看一眼他們捨不得的人、放不下的事、還沒說完的話。看完,願意走的,本王送走。看完,不願意走的,本王可以留。”他側過身,讓出石臺:“你們有人要看嗎?”聶小倩站在隊伍中段,沒有動。沈巍和宋燾也站著沒動。許薇薇站在隊伍末尾,低下了頭。小麟趴在周景山肩上,難得沒有說話。

周景山想了想:“我能站上去看看嗎?”包拯沒有說不:“可以。站上去就行。不用帶什麼東西,站著就行。”周景山走上石臺。他站上去的時候,檯面微微亮了一下。他看到的不是寧採臣,不是趙芹,不是任何人。他看到的是他自己——站在城牆上的背影,面朝北方。城牆下面沒有人,城外也沒有人。只有他一個人。包拯的聲音從石臺下方傳來:“你看到的,是‘你放不下的事’。”周景山沉默了片刻:“我看到我自己站在城牆上。”包拯沒有追問:“你站在城牆上,說明你還沒有走下來。等你什麼時候願意走下來了,你看到的就不一樣了。”周景山走下石臺的時候,腳步聲比上去時輕了一些。他沒有說看到了什麼,只是走下臺階,在甬道口停了一下,然後走回了大殿。

包拯走回案桌後面坐下。他從袖口裡取出兩樣東西,放在案桌上:一縷暗金色的光絲,細細的,像頭髮絲,但自己發光。“鐵面之力。能讓人在判決時不被任何外力影響。你用它審案的時候,不會因為對方哭、對方跪、對方求情而改變判斷。但也不會因為對方兇、對方罵、對方威脅而改變判斷。它的作用是‘不動’。”他又取出一塊黑色的令牌,令牌正面刻著一個“赦”字,背面刻著“包”字。“赦令牌。持此牌者,可在危急時刻免除一次‘非正常死亡’。”他頓了一下,聲音忽然低了一些,“本王被貶到第五殿的時候,上面收走了本王第一殿的印。本王什麼都沒帶,只帶了這塊令牌。它跟了本王很多年。”

周景山接過兩樣東西收好:“大人,被貶到第五殿——您後悔過嗎?”包拯把案桌上那顆還沒吃的麥芽糖拿起來,看了看,又放下了。他沒有抬頭,聲音比剛才低了一點:“後悔過。後悔沒讓那個老兵多留幾天。他回去的時候,他娘已經死了。他沒來得及跟他娘說上話。”他把麥芽糖放回碟子裡,“但本王不後悔放他回去。他回去磕了三個頭,磕完了,自己回來的。他回來的時候,本王還在殿裡等他。”他的手指在案桌上輕輕敲了一下,“這件事,本王跟誰都沒說過。本王被貶的時候,上面問本王‘你認不認錯’。本王說‘認’。上面問‘那你還改不改’。本王說‘不改’。上面沒再問了,只寫了一道文書——‘包拯降調第五殿,即日赴任。’”他頓了一下,“本王當天就去了。走的時候,本王把第一殿的鑰匙放在了案桌上。第二天,新來的秦廣王上任,鑰匙還在案桌上,被人收走了。本王到現在也不知道那把鑰匙被收到哪裡去了。”

周景山沒有再問,轉身朝殿外走去。跨出第五殿門的時候,他看到門側的木架上放著一個小小的陶罐,罐子裡裝著半罐桂花糕。罐蓋是松的,像是被人隨手蓋上去的。他看了片刻,沒有碰,邁步走了出去。但他走的時候,沈巍走在他後面,經過那個木架時停了一下,把罐蓋輕輕按緊,然後跟了上去。殿門緩緩合攏了,只留了一道極細的門縫。門縫裡透出暖黃色的光,像是有人還在裡面點著燈。包拯坐在案桌後面,面前攤著一本新的卷宗,那碟桂花糕還剩三塊,他沒有吃。那顆麥芽糖被他放回了碟子旁邊,也沒有吃。他拿起筆,蘸了一下墨,筆尖懸在紙面上方,懸了很久。然後他低聲說了一句,不知道是對誰說的,也不知道是說給自己聽的:“……鑰匙也不知道去了哪。”

五莊觀的暮色裡,廊下的燈被點著了。小竹蹲在後山那棵小苗旁邊,第六片葉子已經完全展開了。清風站在她身後,沉默了一會兒才開口:“第五殿那樁告自己的案子,後來判了三年。叫喚地獄裡,他每天聽一遍‘你沒殺人’。”清風說,“他聽了三年,還是不信。他覺得自己一定殺了人,只是他沒記住。包拯就讓他又聽了三年。第九年的時候,他才信了。他出來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原來我真的沒殺人。’說完這句話,他往前走的時候,再也沒有回頭看過。”

小竹沒有回頭:“那那個告包拯的人呢?”清風想了想:“彈劾狀後來被撤了。撤狀的人說了一句話——‘他心軟的時候,也沒害過人。他硬的時候,也沒冤枉過人。’”他頓了一下,“還說了另一句——‘那把鑰匙,他放在案桌上了。新來的人沒找到。但他也沒找過。’”小竹沉默了一會兒。她低頭看著那棵小苗的第六片葉子,在晚風裡微微地顫著。她伸手碰了一下,葉子沒有縮回去。廊下的燈被風吹了一下,火苗歪了歪,又正了回來。遠處第五殿的門已經徹底合攏了,但門縫裡的暖黃色光還亮著,薄薄一線,沒有滅。包拯坐在案桌後面,面前的麥芽糖還沒吃,桂花糕還剩三塊。他放下筆,拿起那顆麥芽糖,剝開糯米紙,放進嘴裡,含了很久,才慢慢低下頭。他沒有批卷宗,只是把那碟桂花糕往案桌中間推了推,推到了自己夠得到的地方。然後他重新提起了筆。筆尖落下去的時候,他好像還想說什麼,又沒有說。

(第10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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