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面裡,林夏惡毒的言語、主動挑釁的動作,以及最後那故意的一腳。
全都清清楚楚。
“被告人林夏,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主觀上具有毀壞骨灰的故意,且客觀上實施了該行為。”
“並非受人脅迫。”
檢察官的陳詞擲地有聲。
林夏癱軟在椅子上,面如死灰。
昔日里狼狽為奸的一對狗男女,在法律的審判下,徹底撕破了偽裝。
最終判決下達。
顧沉作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林夏作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雖然沒有立即執行實刑,但這個判決已經足以毀掉他們的一生。
庭審結束,我走出法院大門。
顧氏集團因為這起性質惡劣的醜聞,股價連續跌停。
董事會連夜召開緊急會議,罷免了顧沉的總裁職務。
他失去了一切。
名譽、地位、財富,以及那個曾經滿心滿眼都是他的我。
顧沉被法警帶出法庭時,停在我的面前。
“儀儀......”
他戴著手銬,想要靠近我,卻被法警攔住。
“謝謝你,讓我有了贖罪的機會。”
他竟然在笑,笑得比哭還難看。
我靜靜地看著他,像在看一個陌生人。
“顧沉,你錯了。”
“我不告你,是因為我不屑。”
“我告你,只是因為你觸犯了法律。”
“你在我這裡,連讓我恨的資格都沒有了。”
我轉過身,毫無留戀地走向法院外的陽光。
身後傳來顧沉壓抑的痛哭聲,像極了那天在陵園裡的暴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