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康號事件的訊息,像一顆炸彈投進了南洋華人社會的平靜水面,炸起了滔天巨浪。
第二天清晨,當第一縷陽光照進新加坡的碼頭時,報童們己經抱著成摞的報紙跑上了街頭。
《南洋商報》頭版頭條,鉛字粗黑,觸目驚心——
“荷人暴行!我南洋華人慘遭槍殺,蘭芳國旗豈容踐踏!”
旁邊配著一張照片:海面上漂浮著數具屍體,海水被染成暗紅色,隱約可見遠處岸上白人士兵持槍的身影。照片印刷得不算清晰,但那種撲面而來的慘烈感,足以讓每一個看到它的人心頭一顫。
《叻報》緊隨其後,標題同樣凌厲——
“元興洋行假借緝捕之名,行屠殺之實。是可忍,孰不可忍?”
兩家報紙同時發力,其他報社迅速跟進。
號外的叫賣聲響徹新加坡、檳城、馬六甲、泗水、巴達維亞的大街小巷。
報童們扯著嗓子喊:“號外號外!荷蘭人開槍殺人了!蘭芳接人船遭襲擊!華人同胞海上被槍殺!”
行人紛紛駐足,掏錢買報,站在路邊展開來看,臉色一個比一個難看。
報紙上的文字字字泣血——
“元興洋行假借緝捕逃工之名,行屠殺之實。我無辜同胞,逃離殖民者的種植園,不過是為求一條生路,何錯之有?荷人竟以槍擊之,如打鳥一般,視我華人性命如草芥。屍體棄於海上,隨波逐流,至今未能收殮。此等暴行,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說蘭芳復國之初,南洋華人感受到的是久旱逢甘霖般的喜悅與希望,那麼同康號事件則像一盆冰水,將他們猛然澆醒。
荷蘭人還是那個荷蘭人。
殖民者的屠刀從未收起,只不過換了一副面孔而己。
恐懼之後,是洶湧的憤怒。
新加坡的學生率先走上了街頭。
數百名青年學子高舉著“抗議荷人暴行”“為同胞復仇”的標語,湧向荷蘭領事館門前,靜坐示威。
不列顛殖民當局很快以“未經批准的集會”為由強行驅散了人群,數名學生被逮捕。
但這並沒有嚇住其他人。
檳城的華人社團通電聲援,馬六甲的商號聯名抗議,泗水的會館發起募捐。
募捐箱再次出現在街頭巷尾,但這一次,捐的不是買槍炮的錢——而是懸賞。
懸賞元興洋行經理雅各布·德容的人頭。
賞金在短短兩天內累積到了五萬大洋,而且還在不斷增加。
訊息傳回國內,同樣引發了巨大的反響。
《申報》《大公報》《晨報》等國內主流報紙紛紛以大篇幅報道了這一事件。
此時的中華大地,正值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的前夕,“打倒列強”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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