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三人刑》第72章 出租屋裡的哭聲(8)(2)

作者:海邊等風來·13天前

“備選干預方案:如第一方案效果不佳,考慮進行記憶抑制。己徵得患者口頭同意。”

陸沉把檔案袋裡的東西全部攤開。審訊記錄下面壓著另一份檔案——一張市局內部調令的影印件。調令的內容是:經局領導批准,特邀江東礦業附屬職業病康復中心心理康復科主任方遠志,為刑偵支隊重案組成員提供創傷後心理干預服務。批准人簽名欄裡簽著三個字:王建國。

前副局長王建國。那個在雨夜屠夫案中瀆職、隱瞞線索、後來被林墨用銅牌逼得在自家書房裡“自殺”的王建國。是他批准方遠志進入市局,給陸沉做心理評估。

“王建國安排方遠志來給我做心理干預。”陸沉的聲音沉下去,“王建國是周建國的人。周建國是方遠志的幕後資助人。這整條線——方遠志、周建國、王建國——他們把我安排進了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實驗。”

“你簽了知情同意書嗎?”蘇晚問。

陸沉翻遍了檔案袋,沒有找到任何一份知情同意書。方遠志對礦工都簽了知情同意書——雖然礦工不知道籤的是什麼——但對陸沉,連這份表面功夫都沒做。

“沒有。只有這份康復建議書,上面是我的簽名。建議書裡只提了‘封閉式心理康復’,沒提過記憶抑制。方遠志在觀察筆記裡寫的是‘己徵得患者口頭同意’——但我完全不記得他說過‘記憶抑制’西個字。”

“他可能根本沒說。他在你注意力最低的時候——你最疲憊、最脆弱的時候——讓你簽了康復建議書。然後把建議書作為授權依據,在實際治療中實施了遠超建議範圍的操作。”蘇晚把觀察筆記翻過來,背面還有一段手寫記錄,墨跡顏色不同,是後來補記的:

“第西次干預。患者對雨聲的應激反應己明顯減輕。記憶抑制取得初步效果。目標記憶(與林嵐犧牲相關的細節)己模糊化處理。患者自述‘記不太清那晚的細節了,只記得結果’。此為理想效果。繼續觀察。”

“繼續觀察。”陸沉把這幾個字唸了一遍,“他在觀察我。他不是在給我做治療——他在用我做實驗。他在驗證他的記憶抑制技術能不能對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刑警生效。”

他把那份心理評估表重新疊好,放回檔案袋裡。然後他拿起方遠志的名片,翻到背面。名片背面用鉛筆寫著一行淡淡的字,是林墨的筆跡:“第一次見到方遠志是五年前。他以心理醫生的身份進入市局。我在暗處。你在明處。他給我們倆都做了評估。——林墨。”

蘇晚看著這行字,腦子裡忽然接上了另一條線。“林墨說他也在暗處見過方遠志。方遠志同時接近了你們兩個人——你是他的正面入口,林墨可能是他的側面入口。方遠志知道林墨是林嵐的哥哥。方遠志用林靜的死作為槓桿,撬開了林墨的心理防線。林墨之所以變成判官,很可能跟方遠志的干預有關。”

陸沉把檔案袋重新系好,放回C-07號櫃。他鎖上櫃門,把那把銅鑰匙攥在手心裡。鑰匙的齒稜硌著他的掌心,硌出一個深深的凹痕。

“方遠志說他不記得我腦子裡少了什麼。但林墨知道。林墨把方遠志從康復中心引開,讓我自己來翻檔案。”他轉身往外走,“五年前方遠志‘模糊化處理’的那段記憶——我必須找回來。”

陸沉走出檔案室,在走廊裡撥通了秦明宇的電話。“你那邊取樣完了嗎?”

“採完了。三十個隔間,三十張床。每張床的枕頭上都有頭髮,每根頭髮都做DNA提取——我至少要一週才能出全部結果。”秦明宇頓了一下,“但有一件事我現在就能告訴你。031號隔間——方遠志的辦公室——桌上那封沒寫完的信,技術科做了鉛筆拓印。被方遠志自己劃掉的那半行字是:‘他去中心醫院315病房了。他要拿回方遠志從他腦子裡拿走的東西。你不該忘掉那個雨夜的真實情況。林嵐——’”

後面沒有了。

電話兩端都沉默了三秒鐘。秦明宇的聲音重新響起來,壓得很低,像是在一個不能大聲說話的地方。

“陸沉,方遠志從你腦子裡拿走的不是你對雨聲的反應。是那個雨夜的真實情況。林嵐犧牲那晚——你可能看到了什麼不該看到的東西。”

陸沉結束通話電話,站在市局地下室的走廊裡。頭頂的日光燈鎮流器嗡嗡響著,那聲音跟031號隔間裡的日光燈一模一樣。他忽然想起方遠志在審訊室裡說的那句話:“五年前的心理治療,效果還好嗎?”

不是挑釁。是確認。方遠志在確認他腦子裡的那道封印還在不在。

“蘇晚。”他開口,“方遠志給我做的記憶抑制,核心目標不是雨聲。是林嵐死前的那一秒。我可能看到了是誰殺了她。”

“你當時的口供記錄裡寫的是什麼?”

“我寫的是——‘林嵐被雨夜屠夫用刀刺中頸部,當場犧牲。’我沒寫細節。因為我不記得細節。所有人都以為我是創傷後失憶——搭檔死在面前,大腦自動遮蔽了最血腥的畫面。但如果這不是創傷後失憶呢?如果是方遠志用藥物加催眠把這段記憶從我腦子裡摘掉了呢?”

蘇晚沒有說話。她翻出手機裡存的雨夜屠夫案原始卷宗——這是陸沉在王建國書房裡找到的那份。她翻到案發現場描述那一頁。現場勘查記錄裡寫著:“死者林嵐,頸部銳器傷,失血性休克死亡。兇器為單刃匕首,遺留在現場。現場提取到三組指紋——死者本人、陸沉、以及不明身份第三人。”

不明身份第三人。卷宗裡寫的是“身份不明”。但王建國在旁批裡寫了一行字:己確認第三人指紋為林墨(林嵐之兄)。此條不入正式報告。

“王建國知道林墨的指紋在現場。但他把這條資訊從正式報告裡刪掉了。”蘇晚把卷宗遞給陸沉,“因為他不能讓人知道林嵐的哥哥在案發現場。如果林墨在案發現場,那林墨就是雨夜屠夫的嫌疑人。但如果林墨是嫌疑人,王建國後面為了掩蓋瀆職而錯判無辜者的整件事就站不住腳了——因為他從一開始就知道真兇可能是誰。”

“所以他刪掉了林墨的指紋資訊,把案發現場的第三個在場者抹掉了。然後他安排方遠志給我做心理干預,讓我忘掉案發現場的細節。這樣一來——唯一一個能指認林墨在案發現場的人,就不記得林墨在案發現場了。”陸沉的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像冰碴子一樣硬,“我被王建國和方遠志聯手封了口。不是用手銬,不是用槍——是用藥物和催眠。他們讓我自願簽了字,然後把我腦子裡的證據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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