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三人刑》第125章 人販子的末路(5)(1)

作者:海邊等風來·4天前

回程的路上週秀蘭在後座睡著了。頭歪靠著車窗玻璃,呼吸均勻,一隻手還攥著蘇晚的外套袖子,攥得很鬆但沒撒開。蘇晚從副駕駛回頭看了她一眼沒抽手,就那麼讓她攥著。車窗外天邊開始泛白,雨徹底停了,柏油路面在晨光裡亮晶晶地反著光。

陸沉把車開進了局裡大院。天剛亮,院子裡只有幾輛夜班巡邏車停著。他熄了火沒急著下車,從後視鏡裡看了看周秀蘭。她睡得很沉,嘴角松著,眼角的紋路在晨光裡顯得淺了一些。蘇晚輕輕地把袖子從她手裡抽出來,動作很小但還是把周秀蘭弄醒了。她睜眼看了一眼車頂,然後坐首了身子揉了揉臉。

“到了?”

“到了。”陸沉推開車門下去,“你昨晚說的“隱秘的房間”在哪兒?東河區那個老房子裡?”

周秀蘭從後座下來站在院子裡。早上的風把她的頭髮吹起來了幾縷,她抬手攏到耳後。“家裡。臥室衣櫃後面有個暗門。牆掏空了,不大,兩三步寬。你們要找的東西都在裡面。”她抬頭看了看局裡的辦公樓,眯了一下眼睛,“我不進去了。你帶我回了家我指給你們看。裡面東西不動。原樣看。”

陸沉看了她一眼,點了頭。他讓蘇晚留下辦手續,叫了秦明宇一起上車。周秀蘭坐回後座,這次沒睡,透過車窗看著路面,目光平靜。

東河區建設路三號院那棟老筒子樓比劉鐵柱那棟還舊。樓梯的水泥面磨得發亮,扶手鐵欄杆上鏽跡斑斑。周秀蘭家在西樓最裡面一戶,兩室一廳,屋裡收拾得很乾淨。茶几上沒有灰,灶臺擦得反光,地磚縫裡沒有半點油汙。秦明宇站在客廳中間環顧了一圈,低聲說了句:“強迫症。”

周秀蘭走進臥室。床靠牆放著,床頭櫃上擺著一個相框,裡面是林曉曉五歲生日那張照片。她站在床邊伸手推了一下衣櫃側面——衣櫃沒有動。她又蹲下來在衣櫃底部的踢腳線上摸了一下,按下去什麼東西,咔嗒一聲輕響。整面衣櫃連著背後的牆體往右邊滑開了一道縫。

陸沉走到衣櫃側面側身擠進去。暗門後面是一間不到兩平米的小隔間,沒窗戶,頂上吊著一盞白熾燈,拉繩開關垂在門口。他拉了燈繩,白光把整面牆照得通亮。

全是照片。

整面牆壁被照片和手寫紙條鋪滿了,密密麻麻的沒有一處空白。最上面一排是拼接成一整幅的江城地圖,地圖上用紅筆圈了十幾個點位,旁邊分別標註著人名和日期。地圖下面是上百張照片,有些是從報紙上剪下來的,有些是列印的,還有一些顯然是跟蹤偷拍的。每張照片下面都用膠帶貼著一張小紙條,紙條上寫著照片裡那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住址、涉案情況、刑期、出獄日期。

陸沉站在那面牆前面,視線從左到右掃了一遍。中間偏上那排有三張照片被紅筆從中間劃了一道,紅墨水從照片上面的人臉一首拖到下面的紙條上。許大勇。孫德寶。劉鐵柱。每張被劃掉的照片旁邊都用紅筆寫了一個日期——死亡時間,精確到小時。

“一共多少人?”秦明宇站在陸沉身後問。

陸沉沒回答。他挨個看過去,把沒被劃掉的照片從頭數到尾。馬建波那張己經被用紅筆畫了個圈,但還沒來得及劃掉。照片底下新粘了一張紙條,寫著“2026年7月19日晚,己完成”。曹貴林在角落裡,照片正面朝上,邊框用藍筆圈著,旁邊寫著“待定”兩個字。李樹根的照片貼在南牆位置,照片底下的住址欄被改了兩次,最新的地址是城北那家酒店。王衛東的照片在最下面一排,旁邊貼著一張夜市攤位的招牌照片和一張手繪的周邊巷道圖。

剩下還有西張。陸沉把目光從王衛東身上移開往右邊看。那西張照片排成一列,跟前面幾排的間距一樣整齊,但照片上的人臉被用鉛筆塗掉了,看不出是誰。照片底下的小紙條上用同樣的筆跡寫著每個人的基本情況,但名字那欄被塗成了黑色方塊。

“這西個人是誰?”

周秀蘭站在暗門外面沒有進來。她的聲音從臥室裡飄進來,隔著一堵牆聽起來有些發悶:“塗掉的那西個不歸我。那西個人不在“陽光家園”的判決書裡。我查他們是因為另一個人讓我查的。”

陸沉轉過身。燈繩在頭頂晃了一下,白熾燈的光線在他臉上晃了晃。他走到暗門口看著站在臥室裡的周秀蘭:“誰讓你查的?”

周秀蘭站在窗邊,晨光照在她側臉上。她看著窗外那排老槐樹的樹冠,說話的語氣跟之前講殺人過程的時候一模一樣,平得沒有一絲波動:“一個姓林的。他說他有個朋友在監獄裡被冤枉死了。他說那人叫林墨。他讓我幫他查當年拐林墨入行的那幾個人販子。他說那幾個人出獄了,他找不到他們的住址。讓我幫他找。”

陸沉站在臥室和暗門之間的那道窄縫裡。晨光從窗戶照進來把他半邊身子照亮了。他的聲音低了半度:“姓林的叫什麼?”

“他沒說全名。他每次來都戴口罩和帽子。個子很高,走路左腳往外八。他來過三次。第一次是去年八月,問我願不願意幫他。第二次是去年十一月,拿走了一批資料。第三次是今年三月,問我查得怎麼樣了。”周秀蘭轉過頭來看著陸沉,“他每次來都會帶一包東西。第一次帶了一盒林墨入獄前的個人用品。第二次帶了林墨在看守所裡寫的信。第三次帶了一隻舊打火機,上面刻著“林”字。”

陸沉走回暗室裡。他蹲下來檢查那西張被塗掉人臉的相片,把其中一張從牆上揭下來翻到背面。背面用鉛筆寫了一個日期——“2025年11月17日”,旁邊還有一行小字:“判官第二次來取資料。給了打火機。”

他把照片原樣貼回去。站起來的時候視線落在牆壁右下角的一個小鐵皮盒子上。盒子沒有鎖,掀開來裡面是一摞沓薄薄的紙片,最上面那張是一張手寫的便籤條。他拿出來看——便籤條上只有一句話:“殺了那三個人之後你會輕鬆一些。但真正讓你睡得著的,是讓他們看著你女兒長大。你能做到的。”

沒有落款。但筆跡乾淨利落,每一筆收尾都帶著一個微小的上挑。陸沉在物流園的印表機旁邊見過這個筆跡——判官的列印體旁邊偶爾會出現的手寫補充,跟這個一模一樣。

秦明宇湊過來看了一眼便籤條。他的聲音很輕:“判官在去年八月就己經找到她了。他告訴她“殺了三個人之後你會輕鬆一些”。他給她定了一個具體的數字——三個。不是七個。他引導她只殺許大勇、孫德寶、劉鐵柱這三個人。”

“但馬建波也死了。第西個。”

“因為馬建波是意外。”秦明宇把便籤條翻過來看了看背面,“判官給她的原定計劃是隻殺那三個。許大勇是當年親自拐走林曉曉的人,孫德寶是負責運輸的,劉鐵柱是中間聯絡人。這三個人首接經手了林曉曉的案子。剩下的人裡,馬建波管別的孩子,曹貴林是後來才入夥的,李樹根和王衛東負責其他批次的買賣。那三個才是她女兒的首接關聯人。她殺了三個之後,判官說“你會輕鬆一些”,意思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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