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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結果比上次稍好。
醫生說結節暫時沒有明顯變化,睡眠和情緒卻需要儘快調整。
從診室出來,林嵐接過我的檢查袋,沒有勸我振作,也沒問我為什麼還紅著眼睛,只把保溫杯遞過來,讓我慢慢喝。
一口水嚥下去,我才發現,不被催促原來是件很普通的事。
傍晚,林嵐接到了賀明川的電話。
我示意她開擴音。
“她是不是在你那裡?”
林嵐看了我一眼:“你找她幹什麼?”
“接她回家。”
他的語氣篤定得像是在處理一件暫時放錯位置的東西。
“她帶走了大半衣服,連證件也不在,你覺得她只是出來散心?”
“她捨不得分手。”
賀明川輕嗤一聲,
“三年前是她先追的我。這些年她遇到任何事,第一個找的都是我。她現在不過是受了刺激,故意等我低頭。”
我手裡的杯蓋慢慢扣緊。
三年前,我初入職場,被主管當眾羞辱,躲進樓梯間給他打電話。那晚他趕了40公里來找我,抱著我坐在路邊長椅上。
我怕耽誤他休息,哭了不到十分鐘就開始道歉。
他捧住我的臉,一遍遍擦掉眼淚。
“我的肩膀永遠給你靠,你可以對我哭一輩子。”
後來這句話一點點縮短。
從一輩子,變成半小時、10分鐘、5分鐘,最後只剩下60秒。
不是他忽然變得冷漠。
是他認定我不會走,才敢一次次收回曾經給我的東西。
林嵐冷聲道:“你憑什麼覺得她捨不得?”
電話裡安靜了一會兒。
賀明川沒回答,只說:“把地址給我。我可以向她道歉,也會重新安排紀念日,但她必須先回來。離家出走解決不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