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科的辦公室在三樓拐角,門半開著,裡面煙味很重。一個戴眼鏡的中年男人坐在電腦前,桌上攤著一堆表格,旁邊放著一個保溫杯,杯蓋上沾著茶葉末。
我亮了證件:「調查組的。幫我查個號碼。」
他接過我寫的紙條,掃了一眼:「這個號?三年前的了。」
「我知道。能查到什麼?」
他敲了幾下鍵盤,螢幕上彈出一串資料。他盯著螢幕看了一會兒,又敲了幾下。
「這個號碼在三年前十一月二十一號登出的。登出原因是機主主動申請。」
「機主是誰?」
他又敲了幾下,螢幕上的資料重新整理了:「周志遠。」
我在筆記本上寫下這個名字。
「他是幹什麼的?」
「我查一下……」他翻了翻桌上的一摞檔案,抽出一張表格,「周志遠,男,1968年生。省廳刑偵總隊原副支隊長。」
我的筆停了一下。
「現在還在省廳嗎?」
「不在了。三年前十二月調走了。」他往下看了看錶格,「鶴鳴縣公安局。」
「鶴鳴?」那是個偏遠的山區縣,離省城西百多公里。
「對。」他看了我一眼,「你認識他?」
「不認識。」我把筆記本合上,「謝謝你。」
出了通訊科,我站在走廊裡,把剛才的資訊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周志遠。省廳刑偵總隊副支隊長。張海生死前三天,兩人透過電話。案發後六天,號碼登出。一個月後,人調去了鶴鳴。
三年前的調查報告裡,沒有這個人。
我又翻了一遍筆記本。張海生案被定性為「意外墜樓」,調查結論是家屬簽字認可的。但孫衛東的筆錄有問題——簽名不是本人籤的。電腦被格式化——家屬說是人為的。法醫沒查背部傷痕。
這些疑點,三年前的調查組不是沒看到,就是看到了沒查。
而周志遠——一個刑偵總隊的副支隊長,在案發後一個月被調去了一個偏遠的縣局。
如果他當年就發現了這些疑點呢?
如果他當年想查,但被壓下來了呢?
我回到招待所,開啟筆記本,把所有線索重新理了一遍。
張海生,東區國土局用地科科長,三年前從六樓墜落,定性意外。妻子上訪三年,省廳決定複查,把我從漢東縣借調過來。
我來的時候,以為可以用上輩子的記憶走捷徑。結果呢?孫衛東被人從後面敲了一棍子,正在派出所報案。我的「推演」,全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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