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陳列館》第70章 未命名草稿1(1)

作者:伊馬夏州的王紅·5天前

她死死盯著桌上那張寫著“80萬”的《分成表》,眼神中的興奮漸漸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不見底的沉思。

“等等……”她喃喃自語,聲音輕得彷彿怕驚動了什麼,“如果這筆錢真的是外面打進來洗白的‘毒資’,那林耀為什麼要在分成表上寫得這麼清楚?洗錢這種事,難道不是越隱蔽越好嗎?為什麼還要白紙黑字地留下‘分成’的痕跡?”

林慕晚也察覺到了異樣,她抬起頭,清冷的目光與張曉黎對視,兩人眼中同時閃過一絲震撼。

“你的意思是……”林慕晚的聲音微微發顫,“這根本不是洗錢?”

“也許……”張曉黎深吸一口氣,一字一句地說道,“也許我們從一開始就想錯了。這筆錢,根本不需要洗。它本來就是乾淨的,或者說,它本來就是屬於某個人、某個組織的錢。林耀做這本假賬,不是為了把錢‘洗出去’,而是為了找一個‘合適的名義’,把這筆錢‘給出去’!”

“給出去?”江淮安瞪大了眼睛,“給誰?”

“給趙某!”張曉黎猛地抬起頭,眼中閃爍著洞悉真相的光芒,“那45萬的古董,那35萬的現金,根本不是什麼分贓,也不是什麼洗錢!那是林耀藉著夜總會的賬目,名正言順地給趙某的‘好處費’!而那個所謂的‘借種會議’……”

她的聲音陡然拔高,帶著一種撥雲見日的篤定:“也許根本不是什麼借種會議!那是他們用來掩蓋這筆錢真實用途的幌子!這筆錢,是透過別的事情、別的事件賺來的,而夜總會的賬目,只是他們用來‘過賬’的工具!”

林慕晚的瞳孔驟然收縮,她猛地抓起那張《分成表》,手指顫抖著撫過上面那行“80萬”的字跡,聲音冷得像冰:“如果真是這樣……那這筆錢的真正來源,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可怕得多。它不是夜總會的盈利,不是外面的毒資,而是……”

“而是某個見不得光的交易!”張曉黎接上了她的話,眼神死死盯向火盆中那些尚未完全燒燬的殘骸,“淮安,繼續找!找到那張真正的資金流向表!我們要看看,這筆錢,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江淮安深吸了一口氣,指尖捏著最後一塊邊緣焦黑的碎片,小心翼翼地將其嵌入拼圖的缺口。隨著紙片的逐漸歸位,一段被刻意焚燬的文字,像是一幅殘缺的拼圖,在三人面前緩緩浮現。

“後面的字……燒斷了。”她盯著那處殘缺的空白,眉頭緊鎖,但眼神中卻透著執拗,“不過,看這字跡的走向和殘留的偏旁,我大概能猜出後面的話。”

她頓了頓,目光掃過張曉黎和林慕晚,語氣篤定地接上了那句未完的遺言:“‘……明明在這個事情上,我付出的東西更多,憑什麼他要跟我五五分?他的用處、他付出的也不是很多。我己經找好能代替他位置的人了,只要讓他頂替上去,以後我就可以獨吞大頭,拿到更多的錢。’”

話音落下,屋內的空氣彷彿瞬間凝固了。

“我明白了。”張曉黎深吸了一口氣,將剛才紛亂的思緒迅速收攏,眼神重新變得銳利起來。她走到桌前,將那張寫著“80萬”的《分成表》與火盆裡拼湊出的殘片並排放在一起。

“重新梳理一下邏輯。”張曉黎的聲音低沉而有力,帶著撥雲見日的篤定,“林耀表面上是夜總會的老闆,但實際上,他一首是死者趙某背後的得力助手。他們兩人綁在一起,共同幹著一樁見不得光的勾當。而這張被燒燬的紙條,就是他們決裂的鐵證。”

“所以,這根本不是簡單的職場矛盾,而是同夥之間的‘分贓不均’。紙條上的那句‘明明我付出的更多,憑什麼五五分’,就是林耀內心的真實寫照。他覺得自己在幹髒活,趙某隻是掛個名,卻想拿走一半的利潤。”

“沒錯。”江淮安站首了身子,原本隨性的臉上此刻只剩下冰冷的肅殺。她看著桌上的線索,冷笑了一聲:“林耀心裡不平衡了。他覺得趙某的用處完全可以被別人替代。所以,他暗中找好了‘替罪羊’或者‘接班人’。只要把趙某除掉,他不僅能獨吞這筆錢,還能把原本的五五分,變成自己拿大頭的三七分,甚至二八分!”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夜總會的賬目會做得那麼‘完美’。”張曉黎接上了她的話,眼神死死盯向火盆中那些尚未完全燒燬的殘骸,“那本假賬,就是為了掩蓋他們共同犯下的那樁罪惡。而林耀做這本賬,更是為了在除掉趙某之後,能名正言順地把錢洗進自己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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