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滿倉揣著二十一契約,帶著馬大哈往廟裡走。
馬大哈跟在後面,像條尾巴似的甩都甩不掉,眼神里滿是崇拜,又帶著幾分迷惑。走半里路,他終於憋不住了,湊上來撓著頭問:“滿倉,你啥時候懂那麼多詞兒?啥叫供給側、啥叫引流、啥叫戰略合作?你以前不跟我一樣,連“之乎者也”都背不全嗎?”
李滿倉腳步一頓,側過臉瞥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個沒見過世面的鄉巴佬。
他忽然壓低聲音,臉色變得慘白,眼珠子往上翻,聲音幽幽的:“大哈……其實我不是李滿倉。”
馬大哈嚇得一蹦三尺高:“啥?!”
“我是……”李滿倉拖著長音,聲音像是從地底下飄出來的,“我是三百年前死在這廟裡的老鬼,附在這小子身上了。他本來己經被王富貴毒死了,我借屍還魂,回來討債的……”
馬大哈臉都綠了,手裡的掃帚“啪嗒”掉在地上,腿肚子首轉筋:“鬼、鬼鬼鬼!”
“逗你的。”李滿倉眼珠子翻回來,咧嘴一笑,露出八顆牙,“瞧你那慫樣。我要真是鬼,第一個咬的就是你這種的。”
馬大哈捂著胸口,大口喘氣:“嚇、嚇死我了!”
“其實是昨晚做夢,”他淡淡道,“夢見土地公大人顯聖,拉著我的手,說了整整一夜。從香火年例談到天庭經濟,從下界管理講到仙凡同輝。我醒來的時候,枕頭都哭溼了。”
馬大哈張大了嘴:“真的假的?”
“真的。”李滿倉認真地說,“這就是天命所歸。”
馬大哈似懂非懂地點頭,眼神更加崇拜了:“滿倉,你變了。你以前連話都不敢大聲說,現在……現在像個城隍爺。”
“城隍爺?”李滿倉嗤笑一聲,拍了拍馬大哈的肩膀,“馬大哈,記住一句話,不想當城隍爺的雜役,不是好神仙。好好幹,以後我當了廟祝,提拔你當道童,專門負責給土地公大人擦鞋。”
馬大哈激動得臉都紅了:“真的?”
“真的,”李滿倉頭也不回。
兩人還沒到廟門口,李滿倉就遠遠看見那棵歪脖子槐樹下圍了一小群人。走近了一瞧,原來是廟門口新立了塊木牌,上面用硃砂寫著幾行大字:《清溪村三岔口土地廟存香法曉諭》。
他沒去湊熱鬧,徑首回了雜役房。馬大哈撓了撓頭,自覺地去掃院子了。
李滿倉坐在自己那張破木板床上,從懷裡掏出紙筆——黃表紙和燒火棍蘸香灰,條件艱苦,但材料工作者的靈魂不能丟。
他先寫《遙香代焚暨存香法實施條陳》。
這活兒他太熟了。前世寫了八年,從“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的意見”寫到“關於印發實施方案的通知”,閉著眼都能套出三千字。他一邊寫一邊在心裡翻譯:
“為深入仰承天庭香火澤民之敕諭”——廢話,先佔住天道制高點。
“堅持以信眾為爐鼎,精煉祭祀儀軌”——就是讓信眾少跑腿,多掏錢。
“建立香火願力久長增益之規”——先把今年的坑填上,明年的事明年再說。
“明定廟祝主責,嚴申道童、雜役各歸其司”——出了問題,層層追責,最後追到王富貴那種臨時工頭上。
他寫得飛快,黃表紙一張接一張,燒火棍在黃表紙上劃出沙沙的聲響,像春蠶在吃桑葉,像紀檢組在翻賬本。寫到“附則”時,他特意加了一條:“凡本細則未盡之處,悉由本廟司勘驗定奪”——這叫留後手,前世學到的精髓。
寫完細則,他活動了一下手腕,又從枕頭底下摸出張德全那份《乞骸骨並薦賢繼職疏》玉簡。
李滿倉提起燒火棍,蘸了蘸香灰,先把整篇謄抄到紙上,開始潤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