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限額在農村後,老公悔瘋了》第6章 6我搬去縣城一間小公寓(1)

作者:可樂大王·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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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搬去縣城一間小公寓。

房子只有四十多平,廚房轉身都困難。

可我第一次擁有一把屬於自己的鑰匙,不用提前報備花了多少錢。

辦理手機卡時,工作人員問我是否開通家庭共享。

我報出周煜的號碼,說到一半,停住。

“單獨辦。”

那一刻並不痛快,只是戒掉一個用了七年的習慣。

晚飯時,我買了一碗貴的牛肉麵,付款後盯著賬單看了很久。

七十二元。

從前多花十元,他都會問我買了什麼。

我刪掉賬單,吃完。

周煜沒直接找上門。他透過聞秋實轉來幾筆錢,寫得很清楚:生活費、醫療費、房租。

我沒收,讓律師按夫妻共同財產程式處理。

他意識到,錢不能替他說話。

第一次開庭前,他給我發來一封長郵件。

裡面沒求複合,只有轉賬記錄、城裡房子的購買合同和孩子的出生證明。

他把每一項整理得清楚,最後一行寫著:

【我不請求你原諒,但希望你知道,給你的錢沒少過。】

我回復他:

【你給我的不是錢少不少。你把我排除在自己的人生外,再用錢證明你盡過責任。】

郵件發出去後,他沒回。

開庭那天,他穿著我們結婚時買的深灰色西裝。

那件衣服是我陪他挑的。七年前他沒錢,我把攢了半年的生活費拿出來,買給他參加婚禮。

他在法庭上很安靜。

當法官詢問是否同意離婚時,他看向我,“不同意。”

我手指收緊。

庭審結束,他追到走廊,伸手替我擋住迎面的風。

”。裡這在站別,好不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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