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清乾隆二十二年》第11章 李有福要教學字?(2)

作者:最初就擁有·13天前

阿桂說:“那好。”

回到那個破院子,陳默把饅頭拿出來,分成了兩半,一半給阿桂,一半留給自己。

饅頭是涼的,但還能吃。他咬了一口,又硬,又糙,有點子酸味,但還是得嚥下去。他嚼著饅頭,想起了剛才的事。

李有福說“明天還來”。

明天還來,就有饅頭,有饅頭,就不會餓死。

還能學寫字。

這個階段他正愁不識字,不瞭解現在的情況,李有福真是自己的恩人啊。

他又想起之前李有福說的那句話:“你這字,狗爬的。但倒是一個錯字沒有。”

字美醜短時間無法改變了,但字錯對還是繼續和李有福學字保持下去吧!雖然現在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但至少得其一呀!

他想起自己是怎麼抄的,那些繁體字,有些他認識,有些不認識。不認識的就照著描,依葫蘆畫瓢,一筆一畫地描。描出來的字雖然醜,但筆畫準沒錯。

他靠的是現代的記憶力。

大學時候背單詞,考研時候背政治,考公時候背申論。背了十幾年,別的沒學會,就學會怎麼去記東西了。

那些繁體字,他只要看一眼,腦子裡就能記住大概的形狀。不像這個時代的人,要一個字寫幾十遍才能記住。

他忽然發現,這就是他現在的優勢。

別的他又不會,種地不會,手藝不會,打架?在現代的時候別人欺負都不會打架,現在自己就更不會了。但他會認字,會寫字,會記東西。

在這個時代,識字的人可不多,這個年代填飽肚子都不錯了,還別說識文斷字。

李有福能用他,就是因為他識得幾個字。

他嚼著饅頭,想著這些。

阿桂在旁邊啃饅頭,還是和之前一樣啃得很慢,一小口一小口地啃。啃著啃著,她忽然說:

“哥,那個李書吏,是好人嗎?”

陳默想了想。

好人?

他不知道。

李有福,又給他活幹,又給他饅頭,現在又要教他寫字。這確實是好人做的事。但李有福也有自己的算盤,他需要一個跑腿的,需要一個抄寫的,需要一個人幫他幹活。

所以他們是交易,因為就是不找自己他也會找別人,只是自己運氣好被他選中罷了。

他出力,李有福給饅頭。

公平交易。

陳默回答道:“就姑且算他是給我們饅頭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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