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之我是牛郎誓死不娶織女》第8章 狩獵(1)

作者:冷眼觀人心·23天前

從那天開始,方銘開始了漁獵的生活。

每日捕魚,狩獵。

天還沒亮,方銘就從榻上爬起來。竹簍昨晚就備好了,魚叉立在門後——拇指粗的竹竿,前端綁著磨尖的骨刺。骨刺是從野豬啃剩下的骨頭裡撿來的,在石頭上磨了整整一個下午,磨得能刮下手指甲的碎屑。他拎起魚叉,背上竹簍,推開吱呀作響的木門。院子裡還黑著,灶臺冷冰冰的,大嫂還沒起來。月亮掛在天邊,像一片薄冰。

河面上的霧氣還沒散。白濛濛的一片,蘆葦叢黑黢黢的影子在霧裡若隱若現。方銘挽起褲腿踩進水裡,河水涼得他倒吸一口氣,腳趾頭蜷起來,小腿上的汗毛一根根豎起來。他咬著牙,一步一步往深處走,水沒過腳踝,沒過小腿肚,冰涼的感覺順著骨頭往上爬。

可惜由於力量弱小,只能狩獵一些野雉、野兔、湖中的魚之類的東西。

捕魚這事,一開始他是完全不會的,要是釣魚吧還可以試試,可惜沒東西,這個空軍大佬就沒辦法了。頭幾天,他站在水裡一上午,魚叉紮下去十幾次,次次扎空。魚在水裡看著就在那兒,一叉子下去,它尾巴一甩就沒影了。

方銘氣得把魚叉往水裡一摔,魚叉漂起來了,他又趕緊撈回來。後來他發現,水裡的魚比眼睛看到的要偏一點——水會折光。他慢慢試,扎偏了就調整,偏左了就往右挪一指,偏右了就往左挪一指。

第一條魚扎中的時候,他自己都愣了一下。魚叉提起來,一條巴掌大的鯽魚在骨刺上扭來扭去,鱗片在晨光裡閃著銀光。方銘把它從骨刺上擼下來,握在手裡,魚尾巴啪嗒啪嗒抽他的手腕。這麼小。但總比沒有強。他把魚扔進竹簍裡,魚在竹簍裡蹦了兩下,不動了。

野雞比魚難弄。一開始他用石頭砸,砸不中。後來做了彈弓——找一棵分叉的樹枝削平,綁上豬筋。豬筋是從青牛那裡磨來的,磨了半天,本來想弄根牛筋的,差點被青牛踢死,老牛被他煩的沒有辦法,從牛棚角落裡扒拉出一根斷了的豬筋丟給他。彈弓做好了,打不準。石頭飛出去,偏左,偏右,偏高,偏低,野雞被他驚得撲稜稜飛走,留下一地雞毛。

他不信邪,天天練。放牛的時候練,老牛在一邊吃草,他對著樹幹打。咚咚咚,樹幹上被打出一個個小白點。打到手臂酸得抬不起來,第一隻野雞打下來的時候,石頭正打在野雞腦袋上,那雞連叫都沒叫一聲就從樹枝上栽下來。

方銘跑過去撿起來,掂了掂,沉甸甸的,熱乎乎的。他把野雞舉到青牛面前,青牛看了一眼,繼續嚼草。“牛哥,你看!”青牛沒理他。方銘也不惱,把野雞掛在腰上,繼續找下一隻。

野兔更難。野雞笨,站在樹枝上不動讓你瞄準。野兔跑起來跟箭似的,一竄就沒影了。方銘追過幾次,追不上,跑得肺都快炸了,兔子早就鑽洞了。

後來他學聰明了,不追了,蹲在兔子洞口等,用竹子編個竹籠,然後用煙燻。可是兔子勁有點大,居然能帶著籠子一起跑,他拎著兔子往回走的時候,心想這日子過的,跟兔子賽跑。

野豬這種東西,方銘萬萬是不敢碰的。

他在林子裡遇見過一次。那天他正蹲在灌木叢後面等野雞,忽然聽見一陣吭哧吭哧的聲音,地面都在震。他扒開灌木叢一看,一頭黑黢黢的大傢伙正在拱樹根。

那東西跟一座小山似的,渾身長滿黑毛,兩根獠牙從嘴角戳出來,又粗又彎,跟兩把短刀一樣。它拱一下,小樹就歪一下,再拱一下,樹根就從土裡翻出來了。方銘蹲在灌木叢後面大氣都不敢出,手指頭摳著泥地,心裡唸叨著:看不見我看不見我看不見我。

野豬拱完樹根,抬起頭,朝他這個方向看了一眼。方銘覺得自己的心臟停跳了一拍。野豬的鼻子抽動了兩下,然後慢悠悠地轉身走了。方銘在灌木叢後面蹲了半個時辰才敢出來,腿都麻得站不穩了。從那以後,他遠遠看見野豬的腳印就繞道走。

每日帶獵物回家中,哥嫂對他倒是有些改觀。

頭一回拎著三條魚進院子的時候,大嫂正在晾衣服。她看了一眼方銘手裡的魚,眼睛亮了一下,然後又恢復了那副薄嘴唇緊抿的樣子。“放那兒吧。”她說。方銘把魚放在灶臺邊上。中午吃飯的時候,桌上多了一碗魚湯。大嫂給他盛粥的時候,那碗粥比平時稠了一點——米粒多了幾顆,能數的時間短了那麼一瞬。

後來他隔三差五拎著野雞野兔回來,大嫂的臉色又好了些。有時候他回來晚了,灶臺上還溫著一碗粥。大嫂不說,他也不問,端起來就喝。大哥方伯的話還是少,但吃飯的時候會把自己的碗往方銘那邊挪一挪——不是挪菜碗,是挪他自己的碗,給方銘騰地方。方銘有時候打到兩隻野雞,會拎一隻放在灶臺上說“明天吃”。大嫂嗯一聲,第二天那隻野雞就變成了桌上的雞湯。

可是方銘知道哥嫂心中所想,也不甚關注。

那天早上的對話,他一個字都沒忘。大哥說“你以為我不想讓他走”,大嫂說“養他這幾年花的糧食早就抵了”。方銘喝粥的時候偶爾會想起這兩句話,想起大哥那個從臉上擠出來的、跟眼睛沒關係的笑。他知道自己在這個家裡是什麼——一張多出來的嘴,一份還沒到手的家產,一個等著被時間磨平的麻煩。

大嫂對他好一點,是因為他帶回來的東西比他吃的多了。大哥對他好一點,是因為怕他鬧分家。方銘心裡門清。但他不在乎。真不在乎。上輩子在公司,部門經理給他穿小鞋,同事搶他功勞,領導畫大餅從來不兌現。比起那些,大哥大嫂這點小心思算個屁。至少他們沒把他趕出去。至少灶臺上還溫著一碗粥。

只要每日把自己所獲之物做熟,自己吃了,能夠修煉也就滿足了。

晚上,方銘在院子裡生一堆小火,把自己打來的東西架在火上烤。野雞拔了毛,開膛破肚,用樹枝穿起來,架在火上轉著烤。雞皮被火烤得滋滋響,油脂滴在炭火上冒起一小股青煙,香味順著院子飄出去。野兔剝了皮,切成塊,跟魚一起煮湯。沒有鹽,沒有調料,就是白水煮,但他吃得狼吞虎嚥。肉是柴的,湯是腥的,嚼在嘴裡卻有滋有味。

吃飽了,他躺在榻上,閉上眼睛,識海里的《金丹返真妙訣》便浮現出來。練精化氣,練氣境。他按照功法上說的,調整呼吸,感受體內那股氣。起初什麼都感覺不到,只覺得肚子撐得慌——剛吃進去的肉還沒消化。後來慢慢地,能感覺到一絲溫熱從小腹升起來,像螞蟻爬,癢癢的,麻麻的。那絲溫熱沿著經脈遊走,走到胸口,走到西肢,走到頭頂,再落回小腹。一圈下來,渾身暖洋洋的。但這種感覺持續不了多久,每次練到關鍵處,那絲氣就散了,像水從指縫裡漏出去。方銘知道原因——身體底子太差。十幾年的放牛娃,吃稀粥長大的,長得像根豆芽菜。練精化氣需要充盈的氣血,他得先把這具身體養起來。

那就吃。野雞燉湯,兔子烤著吃,魚煮著吃烤著吃,變著法子往肚子裡塞。吃得腮幫子鼓鼓的,嚼得滿嘴流油。吃了練,練了吃,日子就這麼一天一天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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