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拓之地,男女失衡尤甚,更需鬆動此禁,鼓勵寡婦攜子改嫁移民,以安家室。”
“其二,女子繼承家產之限。
律法偏重男嗣,女子所得微薄。
若無兄弟,家產多入宗族,致使女子孤苦無依,或被迫依附遠親,生計艱難。
此制不改,則女子無產,如無根之萍,如何敢遠行?如何能自立?當許女子,尤其是獨女或僅有姊妹者,繼承相當家產。
海外移民,若無子息,女子亦可獨立承產立業,如此方能吸引更多女子遠渡,紮根新土。”
“其三,裹腳陋習。
此風戕害女子身體,使其羸弱,行走艱難,無異於殘肢。
於國家而言,半數人口成廢疾,何以強種?何以拓荒?於開拓而言,澳洲山野,印度暑熱,裹足女子何以跋涉?何以勞作?
當明令禁止,先從宮中、宗室、官宦之家始,漸推及民間。女塾入學,首要放足。新移民女子,嚴禁裹腳。
此非僅關乎女子之痛,實系國族之強弱,文明之開塞。”
“此三事,皆涉千年積習,觸動甚廣,推行不可不慎,然亦不可不為。
陛下可徐徐圖之:先修例,許寡婦自願再嫁,官府不予干涉,節烈表彰與再嫁生計,並行不悖;次定章,明確女子承產之權,尤重海外;再頒諭,痛陳裹足之害,宮廷率先垂範,新土嚴令禁止。”
“昔日前朝(注:暗指明朝)雖有禁令,然未能持久。今我朝正值開拓大變局,非常之時,當有非常之策。
女子得解放,如去枷鎖,則人力倍增,民氣勃發,方是真‘平衡’——人與天爭,國與海爭,男女各盡其力之平衡。
願陛下三思。”
胤禛久久凝視著紙上的字跡,燭火跳動,在他臉上投下明暗不定的影子。
廢除裹腳?他想起幼時曾見宮中某位太妃,步履蹣跚,需人攙扶;想起選秀時,那些漢軍旗女子裙下隱約的尖小鞋履。
這幾乎是漢人“美”與“禮”的一部分,觸動之深,難以想象,寡婦再嫁、女子承產,更是直接衝擊宗法倫理的核心。
然而,“仙師”的話,如同冰冷的針,刺破了那些看似穩固的帷幕。“半數人口成廢疾”,“何以強種?何以拓荒?”“新土嚴令禁止”……
他閉上眼,腦海中浮現出曾靜奏報裡描繪的新明府景象:粗糲的荒原,繁重的墾殖,與土著時而緊張時而試探的接觸。
那裡需要的是能跋涉、能勞作、能迅速適應甚至參與防衛的女子,不是需要人攙扶的“三寸金蓮”。
弘曆的密信也提到,柯欽港華商中,有幾個喪夫的女子,經營鋪面頗為得力,卻因家產被族中覬覦而處境艱難。
“平衡……”胤禛再次咀嚼這個詞。
西洋人講的是海上勢力的平衡,而“仙師”點出的,是帝國內部力量的平衡,是人與制度、傳統與變革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