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璇的宿舍在五樓。
不大,一室一廳,收拾得很乾淨。客廳裡擺著一張沙發,是那種簡單的布藝沙發,深灰色的,坐上去很軟。一個茶几,玻璃面的,上面放著一個遙控器和幾本雜誌。
一臺電視,掛在牆上,很少開啟。牆上掛著一幅字,寫著“寧靜致遠”西個字,是她自己寫的,裝裱好了掛在最顯眼的位置。字跡剛勁有力,不像是女人寫的。
臥室裡有一張床,一米五的,鋪著素色的床單。一個衣櫃,白色的,裡面掛著她的警服和便裝。
一個梳妝檯,木頭的,上面只有簡單的幾樣護膚品,洗面奶,爽膚水,面霜。沒有那些瓶瓶罐罐,沒有化妝品。她從來不用那些東西。
她關上門,靠在門板上,閉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氣。
那口氣吸得很深,像是要把這一晚上的所有情緒都吸進去,然後鎖在心底。
走廊裡的腳步聲漸漸遠了。羅小天和王虎走了。
她睜開眼,走到窗邊,拉開窗簾。
窗外是貴陽的夜景,萬家燈火,星星點點。遠處的樓房像一個個發光的長方體,有高有矮,有胖有瘦。近處的街道像一條條光帶,橙黃色的,在夜色裡蜿蜒。
偶爾有車駛過,車燈在夜色裡劃出一道短暫的光痕,像流星一樣,很快就消失了,像是從來沒有出現過。
她看著那些燈光,腦子裡卻全是剛才的事。
那封情書。
“你的眼睛像星星,在夜空裡閃爍,照亮了我的心。”
那些句子,在她腦子裡轉來轉去,像是有生命一樣,趕都趕不走。
“遇見你是最美的意外,像春天裡的一場雨,潤物無聲。”
她想起羅小天說這些話時的樣子,他站在那兒,眼睛看著遠處,像是在回憶什麼。
他的聲音很平靜,沒有起伏,但那些句子從他嘴裡說出來,卻有一種特別的韻味。像是他自己寫的,像是他自己的心聲。
“想陪你走過春夏秋冬,看花開花落,看雲捲雲舒。”
她閉上眼睛,讓那些句子在心底流淌。
她沒想到,那個臭小子,文筆這麼好。
當年在特戰旅,羅小天給她的印象就是一個普通的兵。訓練刻苦,話不多,幹活利索。每次訓練,他總是最早到,最晚走。
五公里負重跑,他跑在前頭。格鬥訓練,他練得最狠。射擊場上,他打得最準。
她注意過他,是因為他的成績,不是因為別的。那時候她翻過他的檔案,立過二等功,綜合素質前幾名,是個好苗子,但也僅此而己。
她從來沒想過,他能寫出這樣的文字。
那文字裡有詩意,有情感,有溫度。不像是一個當兵的寫的,倒像是一個詩人寫的。那些句子,就算是她這種對文字不敏感的人,聽了也會心動。
她想起許濤,那個粗獷的漢子,說話大嗓門,做事風風火火,像是一團火,走到哪兒燒到哪兒。當年他追她的時候,笨手笨腳的,連話都說不利索。每次見面,都是紅著臉,憋半天憋不出一句話。
她當然知道他的心思,那種熱烈的、不加掩飾的喜歡,她怎麼可能不知道?但她對他沒有那種感覺。不是他不好,只是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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